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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登山] 【只玩AA】2016.07.16-17 海坨山两日重装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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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7-10 22:40: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登山露营
开始时间:
2016-7-16 07:30 至 2016-7-17 18:00 商定
活动地点:
海陀山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2
报名截止:
2016-7-15 19:00
本帖最后由 斗鱼之单子 于 2016-7-10 22:46 编辑


【线路描述】

【集合地点】德胜门919快车站(德胜门北广场)
【集合时间】2016.07.16
-17  07:30集合
【活动招募】领队:石头 手机 13811067939    手台频率:437.000
【活动强度】1.0
【出行方式】公交+小面

【注意事项】

1、活动7人成行,不足7人活动自动取消;

2、本次活动定于7月16日7:45出发,请按时集合;

3、海坨线路成熟,本队不设收队;

4、海陀山有特殊小气候,降雨、冰雹不断,务必带上雨具;

5、如遇狂风暴雨,活动将提前或延迟,敬请关注天气动态;

6、海坨上周有很多队伍上去,进山需购买垃圾袋,每人¥10元(据说将垃圾袋带着垃圾带下来,可以退¥5元);

7、环保是每个人的义务,请大家务必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带下山!

本队不定期发活动,且只发AA活动,产生费用时,所有费用透明,望大家监督!

    中央气象台网站:http://www.tq121.com.cn
    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
    北   京   公   交:http://www.bjbus.com
    北   京   京   港:http://www.mtr.bj.cn












【行程安排】

第一天

7:30  德胜门城箭楼西北角 919快 总站集合

7:45 919快,上车出发

9:00 延庆919快 南菜园站 换小面

10:00 大海陀村 休整上山

14:30 鞍部扎营

18:00 晚餐

20:00 FB&娱乐节目

22:00 就寝、数星星


第二天

04:15  起床看日出

07:00  早餐

10:00  开始下撤

11:00  大海陀村

12:30  919总站午餐

14:00  返京(活动结束)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实际计划可能会因活动参加的人数、体能状况、新老驴比例、天气等因素而适当变动,以活动领队决定为准。

【装备要求】
1、身份证、零钱必备;
2、指北针、求生哨、手机或手台必备一样;
3、手电或头灯必备!!!
4、炉头套锅、帐蓬、防潮垫 、睡垫、 冲锋衣、双肩背包、雨衣、帽子、太阳镜、手套、登山杖、护膝等;
5、登山鞋、运动鞋、或不滑的鞋子,禁止穿高根鞋或皮鞋;
6、男的水6L、女的水4升(能喝的多带,山上没有补水的地方);
7、自备足够两天的简单早餐,午餐、水果及高热量食品(如牛肉干,巧克力……等等);
8、备上一些常用药品,如:藿香正气水等等;

9、简单的外伤药品(如创口贴、红花油、绷带……等等);
10、带上垃圾袋,留下我们的脚印,把垃圾带走,保护环境人人有。


免责声明:

1. 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认真阅读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2.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3.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和全体队员。
4.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5.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6. 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 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8.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 队员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
10. 参加人报名本活动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11.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应该根据我们的免责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登山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
12. 选择报名,则视为自动对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认同并接受。最终解释权归领队。





已通过 (2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斗鱼之石头 2016-7-13 21:27
斗鱼之单子 2016-7-1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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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6-7-11 00:02: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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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7-11 03:32: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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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0:21: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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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0:21: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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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7-13 19:01: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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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7-15 09:49: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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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7-15 09:49:44 | 只看该作者
活动还成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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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7-15 09:50:27 | 只看该作者
成行吗?

点评

成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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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6-7-15 11:57: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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