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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你割的网箱为何扣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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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6 14:0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蒙阴县:你割的网箱为何扣我的工资?

作者:路见不平没有刀

在山东省临沂市的蒙阴县境内,有一个长30公里,宽1.53公里,容量为10亿立方米的人工湖――云蒙湖(原名岸堤水库),是我国北方大型人工湖之一。

前些年,在政府的号召和推动下,湖区的农民从政府所属的水库管理部门那里承包水面,开始了网箱养鱼。对于苦于耕种土地较少的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一条比较现实的致富之路。行动早的农民因此脱贫致富。在这种示范效应下,许多农民筹措资金,投入到网箱养鱼的行列中去。如此众多的养鱼网箱,必然要投入大量的养殖饲料,而饲料中的添加剂和激素之类也自然溶于水中,从而导致云蒙湖的水质逐渐下降。

在云蒙湖的下游,是全国著名的小商品批发集散地鲁南重镇临沂市,该市的饮水主要来源于这座湖。

今年,临沂要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但云蒙湖网箱养鱼投放的饲料添加剂,使临沂的饮水无法达标。

为了配合临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蒙阴县政府此前曾想取缔网箱养鱼,但遭到农民的强烈反弹,最终不了了之。2006年的8月,在上级的多次严令批评下,蒙阴县政府发布一纸通令,限期要求农民割除清理网箱。这次行动,吸取了以往单纯采用行政手段的教训,对养鱼的农民除了按网箱数量进行经济补偿外,另外还给每人每年补助600元钱。

我们姑且不论割除网箱这件事的合法和正确与否,因为另一件牵扯千家万户的事情接踵而至。

古语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割除网箱殃及的则是和网箱无关的蒙阴县的公务员和职工。

县里的财政根本无力拿出给农民的这一笔巨额经济补偿费用,便盯上了公务员和职工的腰包,强行扣除全县公务员和职工(科、局长级别的还要多)一个月的工资以便给农民这些补助。

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借”工资用用,可是所谓的“借”,既未经本人同意,也不知道何时会还这一笔钱,更遑论利息和补助是多少?人们不禁要问:你割的网箱为何要扣我的工资?

蒙阴县只有52万人口,经济并不发达,物价却是出奇的高。房价现在一平方接近1500元,猪肉老是比周围县市每斤贵一元钱左右,很多人都到邻县去割猪肉,以至邻县的猪肉摊子干脆就摆在蒙阴的县界上。

与这种高物价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蒙阴县的职工工资并不高,除了极少数垂直管理的单位,其余的都没有补上工资,乡镇人员的工资每月仅有区区六、七百元。对绝大多数职工来说,就靠每月的工资吃饭。

在这种物价高企工资较低的情况下,上有老下有小,一个月没有工资拿什么吃饭?
不论是按照《劳动法》,还是《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工资是个人的劳动所得,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你县政府单凭一纸通知就强行“借”我的工资,你的法律依据在那里呢?

云蒙湖的湖面和湖区淹没的土地都在蒙阴县境内,管理权却是在临沂市;割除网箱利益受到损失的是蒙阴县的老百姓,饮水达标受益的却是临沂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割除清理网箱真正应当出钱的是临沂市政府,为何叫蒙阴老百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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