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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既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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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7-9 03:0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情既然发生了,检讨,安慰的话是要说的!我想领队们不是想在这里博取大家理解和同情的!



  来绿野玩儿的基本上都是成年人了,有的更甚至已经为人父母了。做父母的人知道,如果打算带着孩子出去玩儿,到一个他从未去过的新环境,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弄不好就可能发生不可挽回的悲剧。可是不是有危险就不带孩子出去了呢?不行,孩子需要成长,需要接受锻炼和磨练。这时,“责任”一个词就出现了,做父亲的责任,做母亲的责任.........这些责任保证着宝宝们不会受到伤害!

我想我们的领队可以比喻成家长吧,带着这些在家娇生惯养的少爷小姐们来到了一个对他们完全陌生的环境。做一个称职还是不称职的家长,光凭想象恐怕是不成吧?是要凭经验和能力。“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听着熟悉么?我恐怕是说不出来的,所以我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是不会要孩子的,就是这个原因!

  现实中的我们是没有权利选择家庭的,穷也罢,富也罢,北京也罢,西藏也罢,有的选么?

  可在这里,我们有选择的权利,这就是为什么每年要评选最佳“家长”的理由了!

  事情过去了,会慢慢翻到第二版,第三版........就这样一直翻下去,时间也会一天天过去,希望那些已经当过家长或是即将要当家长的人们不要因为暖水瓶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刀子剪子用完没收之类的错误,造成毕生的遗憾而活在痛苦的回忆之中!

  “责任”?!
2#
发表于 2003-7-9 11:17:50 | 只看该作者

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言论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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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3-7-9 19:38:07 | 只看该作者

不太同意你的意见,领队不是家长,是为大家义务服务的。

如果把领队比做家长,那么以后谁还敢当领队呢?我们马队应该是个松散的自助型的组织,象你说的,“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判断和行为负责。如果在活动中出现意外,从法律上讲领队和大家一样并没有任何责任;而从道德层面上讲,每一个人又都有责任,包括如大家正在反思的安全教育和已经做了的积极救护。所以我们还是应该把法律层面和情感道德层面区分开来。所谓“责权利”的统一,领队并没有以组织活动来盈利,也没有权利让别人做或不做什么,他们就没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即便是旅行社组织的这类活动,他们无非用你的钱上个保险完事,也许连个道歉的话都没有。现在我们的领队及一些当事人并非如你所说“想在这里博取大家理解和同情的!”而是在道德和情感层面上的反思,恰恰是勇于承担责任的表现,是真诚情感的流露,这也这是绿野马队吸引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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