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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ijuil 于 2014-6-8 15:34 编辑
AA队中的商业
门限:
1. 本贴不是什么专业技术贴,不够严谨、错误的地方欢迎补充斧正,但不要攻击;
2. 本贴不针对某人某事,不要对号入座;如果跟贴人歪至某处,请自觉回到正轨;
3. 本贴讨论基于正常的思维逻辑,奇葩、另类及偶发事件不计在内。
4. 什么是AA?以前许多定义与争论,为这打8架也说不清楚。此贴在于从商业的角度分析一下AA的问题,最好是调和一下矛盾,而不是挑事的!所以,看贴人请首先不要把AA与商业对立起来!
一、AA中的商业成分
1. 什么是商业
此段出自《MBA智库百科》
以下出自《维基百科》
广义就广义、狭义就狭义,在我们主观上不预先把“商业”和“AA”对立的基础上,回头看各种的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个人经济学、爱情经济学、婚姻经济学。。。人生就是一场经营,无时无不存在着交换,无时无记得不显示着“商业”的特征。。。。离题较远,看贴人自己发挥。
2. AA与商业的界限
纯AA也是一种商业!AA队全体成员(当然包括领队)是客户,消耗资源(费用、精力、时间),向社会购买商品与服务。这里,“社会”是商家、是老板,而AA队是客户;可比较的词是“团购”。
按这个说法再谈纯商业,是否可以认为:纯商业户外活动中,队员向领队(发起人、组织者)购买商品与服务(其实服务也是商品),显然,这里领队是商家、是老板,而队员是客户。至于领队的投入与产出,是其个人的另一场商业行为。
一个人参加一次AA活动,其实也是商业行为,讲究投入与产出,讲求效益,这是个人的“经济学”。成本需要支出,收获是锻炼、看景、交友等。
这种定义可能不严谨,但真的请你不要认为这是混淆AA与商业的概念,而且相反,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政治层次的划分是由经济地位决定的,基于此点认识,AA队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风险共同体,其中责权利的划分就容易了。AA队内部可能也有“商业”,比如某绅士为美女背包送吃抛媚眼。。。。另一档子事儿!
二. 纯AA的尴尬
1. 商业活动永远是一种公平交易
《MBA智库百科》对“商业”概念的解释有“等价”之词、有公平之意。商业都是公平的吗?可以说是!如果不公平,就难以为继;如果不公平,可能是欺诈、抢夺之类的活动。就AA队而言,其向社会购买商品的交易也是公平的,否则大家会砍价、会撤离。真正造成纯AA尴尬的,是内部分配机制,包括责任、利益和义务的分配机制,比如:竟然有很多人认为AA队中领队就有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但不允许其分配更多的利益!
上述AA队对社会资源的交易是公平的,因此AA队内部是利益与风险的共同体;上文也提出AA队内部的商业行为、或每个成员的商业行为....就拿“团购”来说,人家100你80肯定不公平;而对于“Aa队”,可能就相当于你拿80去购买均价90的商品,你占便宜了,人家吃亏了,人家愿意!可是,包括“无私奉献”算在内,归根结底还是商业,讲求投入与产出,讲求公平。比如请客:是为了友情、表达感激、或者充土豪。。。。义务划分有“无利不起早”的话,责任划分也是一个道理!
造成纯AA尴尬的主要因素,是小“a”太多,占着便宜不自知;之外有许多客观因素。现实表现中,“领队”问题是很典型的,总体看来,AA领队负出太多,得到太少;而在AA定义中,领队就是队伍的一员,反差造成矛盾。
2. AA大旗不倒
AA也是人类社会性的反映,将永远存在;“不公平”虽然在颠覆AA,“不公平”本身却是相对于“公平”而言!人们可能认为大致公平而接受AA、或者因为有其它方面的补偿而接受AA、或者因为个人价值观认同而接受AA。但是,我不太赞同为了“捍卫AA”而AA,因为AA不是目的。
以前LZ发过“AA底线”的贴子。对于户外活动而言,不期待不失望,即使脱离了队伍,一个人还能安全下山,然后再去与人A吧。
三、领队免A
1. “领队免A”的实质
主张“领队免A”的人,目前的意见是“将领队更多负出的那部分折合到需要均摊的费用中”----这是我理解的,这层意思以后是否会深化、引申,或者被利用与歪曲,是后来的事,也是另外某些主张“领队免A”的人的事!
“领队免A”的实质,就是将AA队中某人(比如领队)承担的更多义务进行量化,用金钱进行补偿。至于是否充分补偿、或补偿不到位,这是“度”的问题,不影响对事情实质的判断。
2. 怎么看待“领队免A”
客观需要、理解、支持;因事论事不应作为规则、适度把控、透明公开。。。。。这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可以另外开贴讨论,这里不多言。
从上述“实质”及对“商业”的定性,将服务量化为金钱的时候,就属于商业行为。量化时“度”的问题很重要,将影响到对“是否盈利”的判断,或者影响到“是否还属于AA”的判断,这就是许多人担心的法律责任问题,这种例子很容易举出来的。这个问题,欢迎法律专家们讲一讲,看贴人不要选边站队,也不要情绪激动!
我看过山后老刘大哥关于“搁置争议、认可存在”的贴子,这我很赞同;但是,老刘大哥作为“AA活动”版主,如何处理“领队免A”的活动贴子,是他搁置不了的问题。我们看热闹了!
个人理解,绿野“AA活动”版块就是为“Aa队”准备的,是“领队+队员”的模式;而“AA约伴”是为“纯AA”准备的。
写完以上,LZ一看,本贴涉嫌:用广义的商业概念,将“领队免A”纳入到驴众公认的“商业活动”中去。-----既然说了,这个就不重要,我没那么的偏见,我觉得从商业角度理解AA和“领队免A”更方便。
四、客户为大,驴友为大
没有驴友,就没有领队,就没有纯AA、不纯AA、纯商业或不纯商业。从商业角度看,驴友是永远的客户,客户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为客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理所当然。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应服从市场规律、符合法律规范;不公平不叫商业活动。
这个时代已经是商业时代,对“商业”这个词不必讳莫如深、谈商色变;商店就是标准的商业,大街边到处都是!作为AA领队,如果仅仅收取了公共成本费用,并不影响AA的性质、并不抹黑AA“光环”;不要抱怨队难带、人难管,不要说“谈钱就薄了”,你没要不等于人家不愿意给。对于AA队员,索取就要付出、得到就应回报,这是道义、规则和法律要求的,做人要硬气!
需求带动供应,客户引导市场。无论何种形式,最后还是为驴友服务的,为了让驴友们走好、玩好,在各种活动的同时,也起着推动户外运动发展、提高全民素质的作用,在为社会做贡献。只要以“为驴友服务”为宗旨,各种形式我们都应该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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