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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极品探险——龙井潭瀑降,猕猴谷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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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6-17 11:04: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行者-花哥 于 2014-6-17 11:04 编辑


【景点简介】猕猴谷位于安徽省霍山县堆谷山村,因峡谷中多有野生猕猴桃,故名猕猴谷。山青水秀,野生植物繁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集花岗岩地貌,变质岩地貌,丹霞地貌,构造地貌及火山岩地貌为一体的山系。这条线路是戏水线,爬升比较小,是大别山最休闲的一条线了。最令人心迷的就是那几百米的花岗岩上的一汪汪碧池,在那里戏水、游泳、阳光浴、水上冲浪,尽情享受自然的恩赐······龙井潭瀑布,高56,四季不干涸,水量丰沛时,声震山谷,百米内水雾湿衫,龙井河大峡谷因此得名,当地人有个说法:此潭“四两蚕丝不见底”。
【活动主题】极品探险---龙井潭溪降;戏水猕猴谷
【线路行程】D1:2018:30出发前往龙井峡景区农家
D2:早餐后修正完毕,检查装备前往龙井潭溪降,活动结束返回农家,聚餐住宿。
D3:早餐后稍事休息,整理行装前往猕猴谷戏水,活动结束返程。
【活动强度】★★
【活动难度】★★★
【趣味指数】★★★★★
【活动时间】621-22
【活动人数】15
【活动领队】浩然
【活动费用】680
【联系电话】15852174759
【缴费方式】俱乐部缴费(汇源置地1026室:行者户外,壹基金救援联盟徐州救援队,中国探险联盟徐州站)
【集合时间】20号下午18:30
【集合地点】云龙公园南门
【个人装备】30背包,速干衣,备用衣物,手套(必备),头巾,汗巾,眼镜,登山鞋(必备),朔溪鞋,登山杖,手套,护膝,头灯(必备,)、自备一顿路餐,返程高速晚餐自理、垃圾袋、 相机、水壶,水、个人药品,高热量,能量零食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备注:此次活动露营和住农家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露营人员请提前向领队说明。
【公用装备】静力绳,辅绳,长短编带,上升器,下降保护器,抓结,主锁,头盔,安全带,救生衣,对讲机,队旗,队标,公用药品······
【注意事项】报名前必读
01:遵循:科学,安全,环保户外理念。
02:听从领队统一安排,严禁擅自冒险行动、离队。请勿超越领队,拖后收队,安全自负。     
  03: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避免发生纠纷。
  0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安全意识,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05:队员之间必须相互体谅,如有异议和分歧大家协商解决。
  06:在整个活动中,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者放弃原定路线,请参加队员绝对服从领队的意见。
  07:铭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原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摄影爱好者在拍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安全。
08:不听从领队指挥,个人英雄主义,喜欢单独行事,无环保意识,无团队精神,不乐于助人者,谢绝参加。
  09:本次活动参加者均视为自愿参加。请在充分认识到户外活动有风险的前提下,风险自担,责任自负(任何因个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俱乐部,领队,同行人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强制统一购买户外专业保险  
  10:有特殊请况敬请于报名日期截止前电话联系说明,超过截止日期同样承担出行所产生的费用。
免责声明
1:本次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参加活动者要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个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责任,自己负责。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是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4:友情提醒:户外有风险,安全第一,请量力而行!!!

2#
发表于 2014-6-17 11:06:32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心随了!

点评

玩水的季节,登山太辛苦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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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6-17 11:06: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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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6-17 12:45: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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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7 17:32: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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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4-6-18 09:47:38 | 只看该作者
路人萧峰 发表于 2014-6-17 11:06
好活动,心随了!

玩水的季节,登山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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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4-6-18 09:47:57 | 只看该作者
基建办 发表于 2014-6-1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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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18 09:49:18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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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6-18 09:54:25 | 只看该作者
jack79 发表于 2014-6-18 09:4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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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18 11:55: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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