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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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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5 17: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希望之光简介(简化版)

  “希望之光”是由网友们基于对农村问题的关注,缘于“行胜于言”的共同的理念,自发形成和义务参与的民间公益性、松散开放式的农村失学儿童助学网站。

希望之光主页  http://www.lohcn.org/
希望之光论坛  http://www.lohcn.org/forum/index.php
希望之光qq群: 318788

  希望之光的宗旨:
  通过网络与现实社会的互动,使得对农村问题的关注和对失学儿童的同情能从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帮助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贫困儿童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

  希望之光的原则:
  民间性:完全由网友自发组织和自愿及义务地参与;
  公益性:决不追逐名利,警惕任何带有商业目的或其他有碍其宗旨的言论和行为;
  低调务实:拒绝道德高标,坚持量力而行;谨慎面对大众媒体和官方,目前暂不接受任何传统媒体采访。

  希望之光的运作模式:
  1、获取信息:通过当地团委、乡村委及希望工程办公室、学校等官方或半官方途径,收集农村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信息,在此基础上,由调查义工现场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2、发布认捐:将经过官方和民间双重核实的资料在希望之光网站发布,由愿意资助失学儿童的网友现场认捐。认捐的网友根据上述资料直接将捐助款项汇给失学儿童所在的学校,并注明所捐款项仅用作学习费用;希望之光本身不接受或转递任何资助失学儿童的款项,以避免任何牟取私利的可能与嫌疑。
  3、跟踪核查:通过官方途径的确认及当地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学校等提供的相关证明,以及有条件网友的现场核实,来跟踪调查和监督捐款人所资助之款项是否真正用于支付被资助对象的学习费用,并及时向捐款人反馈被资助者的近况及资助款项的情况。

  希望之光的资助情况:
    希望之光成立于2001年8月。从2001年9月第一次捐助开始,截止到2004年4月第22次认捐结束,已经有来自贵州、湖南、四川、陕西、宁夏、广东、甘肃、河南、广西、内蒙、安徽山东的663名孩子通过希望之光得到了资助,累计资助金额超过34.22949万元。

  对每一个捐助个案,希望之光都本着对失学儿童及捐款人负责的态度,尽可能认真、严密地通过官方和民间双重渠道相互印证,确保失学儿童资料的真实可靠,确保所捐款项确实用于被资助儿童。希望之光还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捐助的详细资料,欢迎所有网友监督。除了委派义工之外,希望之光也鼓励有条件的网友接受委托或自行进行实地复查。希望之光期待一切建议与帮助,也欢迎一切监督与质疑。

  也许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工作微不足道,甚至整个希望之光的努力相对于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状况,也是杯水车薪,但对于每个重返校园,得以继续学业的儿童来说,却可能从此改变自己的命运。

  行胜于言,我们坚信:只有行动起来才有希望。

  希望之光——为孩子圆一个上学梦,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2#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5 17:53:4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来公益版,希望大家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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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11-27 09:40: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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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23:46: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支持,希望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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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11-28 10:02: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ZHUZHU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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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8 10:42:2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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