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辽宁省计划在沈阳、抚顺、铁岭、盘锦四城市试点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必在看病后再忙于往返于两个城市之间进行报销。12月2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宁省人社部门了解到,在全省四城市试点之后,该政策有望在明年下半年全省推广。 实际上,辽宁省以及沈阳市社保部门已开始逐步解决参保者异地就医遇到的难题。目前,沈阳市医保参保者涉及异地就医结算的大概有两种情况。 第一是“海南模式”。3年前,沈阳市医保局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了《沈阳市与海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合作协议》,长期居住在海南省的沈阳市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异地直接持卡就医结算。凡符合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条件且长期居住在海南省的参保人员,可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提出申请,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登记并领取“异地就医证、卡”后,就可以在海南定点医院直接持卡就医住院结算。 第二是,就近代办结算。为解决沈阳市省内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难问题,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合作,在省内其他13个城市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代办业务。凡是在市医保局已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其选定的医院发生医疗费终结后,本人或其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当地指定的代办窗口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除此之外,如果是沈阳参保者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治疗,参保者可在5天内在沈阳医保部门登记备案,6个月内进行报销。如果参保者需要转诊转院的异地就医,需要在医保当地医院开出转诊转院手续,就可直接享受医保网上结算。据了解,辽宁省实现转诊转院的异地就医网上结算,是辽宁省实现异地就医的第一步。明年3月份,在四城市进行试点的,主要是针对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受益者主要是随子女到省内其他城市长期生活的人、长期在外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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