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查看: 164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八卦] 甄嬛看多了吧!真实的清朝后宫选秀告诉你现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2-17 14:5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彭01 于 2015-2-17 15:27 编辑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为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也就不那么简单了,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势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自讨苦吃。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乾隆五年(1740)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要参加阅选
 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该旗都统要进行查参,予以惩治。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十七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但是,马尔泰的这位千金还没有参加过选秀女。此事令乾隆皇帝大为恼火,命令德沛立即赶赴京师,当面训饬,同时强调:“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谨遵行。近见尚有未经选看之秀女聘定许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责者,虽系蒙朕恩俞允,究与体制未协。选看八旗秀女,原为王、阿哥等择取福晋;若在未经挑选之前即行结亲许字,非为废弛旧制,并恐无奏事责任之人,或不敢陈奏之人,伊等已行许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关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这里,乾隆皇帝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责任;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最后,乾隆皇帝命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根据清宫档案,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十一岁,大的可达二十岁。
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由于众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车辆,而兵丁之家只能雇车乘坐。因此,乾隆时规定:“引看女子,无论大小官员、兵丁女子,每人赏银一两,以为雇车之需。……此项银两,……着动用户部库银。”秀女们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本旗的参领、领催等安排次序,称为“排车”,根据满、蒙、汉排列先后的次序。最前面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次是以前被选中留了牌子、这次复选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分别依年龄为序排列,鱼贯衔尾而行,车树双灯,上有“某旗某佐领某某人之女”的标识。日落时分发车,入夜时进入地安门,到神武门外等待宫门开启后下车,在宫中太监的引导下,按顺序进入顺贞门。秀女们乘坐的骡车则从神武门夹道东行而南,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北行,经北街市,然后再经地安门来到神武门外,这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选完毕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依次登上她们来时所乘坐的骡车,各归其家。这种井然有序的排车法,是嘉庆年间的一位名叫丹巴多尔济的额驸发明的。 当应选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走下骡车后,先由户部司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是阅选秀女的场所。一般每天只阅看两个旗,根据各旗参选秀女人数的多少进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选阅,但有时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两种命运: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其余的都撂牌子。当“秀女”二字映入人们眼帘时,人们的直觉是秀女应有沉鱼落雁之貌,然而,靓丽的容貌是否是当选秀女的主要标准呢?这里有一张清末应选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难将这些面孔与任何一个表述美貌的词汇联系起来,非但如此,少女们爱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
清朝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着旗装,严禁时装。而且,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好色”也是极不名誉的,“美女祸国”从来都是帝王和他们的大臣们翻云覆雨的护身符,因而这一标准总在若即若离、讳莫如深的扑朔迷离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县学生员拦下御驾,恳请乾隆皇帝就削减皇后乌拉那拉氏丧仪之事下罪己诏,致使龙颜大怒,但仍未忘记陈述那拉氏册后“并非以色选爱升”,后来失宠,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爱弛”,总之绝不肯承认自己好色。清统治者公开的两条标准,一是品德,一是门第。清代册封皇后、妃、嫔的册文中常常见到的是宽仁、孝慈、温恭、淑慎,“诞育名门”、“祥钟华阀”等等。其中,门第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丑,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绪皇帝视为红颜知己的珍妃入选时,她的父亲是侍郎长叙,祖父是曾任总督的裕泰,伯父是广州将军长善,长善又是大学士桂良的女婿,是恭亲王奕的连襟,因此他他拉姐妹双双入选为珍、瑾二嫔。这张没有填写姓名的红纸,更说明了秀女的门第,不仅关系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选,而且关系到入选后她在宫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传旨:
  原任公爵之女着封为妃
  将军之女着封为妃
知府之女着封为嫔  员外郎之女着封为嫔
  钦此。
  所以,清宫选秀女,绝非选美。


  
中国古代皇上驾崩后 后宫三千佳丽会被如何处置
鉴于问题是中国古代皇上,那么就从秦始皇算起好了。

  秦
  殉葬 《史记·秦始皇本纪》提到:“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意思是没有孩子的妃子都要殉葬,考古发掘出这些妃子的墓葬在秦始皇帝陵内城西北部,有近一百座。
  汉朝:分不同的情况
  1、后宫妃嫔有生养皇子,且其子有封国者都可以出宫,可前往其子的封国安享晚年,称王太后,如汉高祖妾侍薄姬,在汉高祖死后前往其子代王刘恒的封国——代国,称代太后。又因东汉郭圣通被废后称中山王太后,可知东汉沿西汉俗。
2、守陵《汉书》中记载,西汉“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及弃天下,昭帝幼弱,霍光专事,不知礼正,妄多藏金钱、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尽瘗藏之。又皆以后宫女置于园陵,大失礼,逆天心,又未必称武帝意也。昭帝晏驾,光复行之。至孝宣皇帝时,陛下(元帝)恶有所言,群臣亦随故事,甚可痛也。“此处置于园陵可作两意解,有人说是令其守陵,有人说是直接殉葬。前者的证据更多一些。如在成帝死后,班婕妤就到陵园守陵至死,死后葬入陵园。《汉书》卷 97 下《外戚传》:“至成帝崩,婕妤充奉园陵。”传中还录有班婕妤的一篇赋,其中写到:“永终死以为期,愿归骨于山足兮,依松柏之余休。”所以知班氏至陵园后并未死。 东汉皇帝驾崩,其未育子女或夭折者妃嫔者,称”诸园贵人”,《汉书·安帝纪》注云:“谓宫人无子,守陵园者也。所以可知这些妃嫔也去守陵了。
3、特殊的妃子,如戚夫人,因被皇太后记恨,皇帝死后即被杀。 汉朝几乎没有妃嫔生殉之事。三国时代及南北朝
  1、三国时代以蜀国为例,刘备称帝后的后妃有史料记载的有吴皇后,有子二人。刘禅即位时,尊她为皇太后,住长乐宫,病死后与刘备合葬。因此女为“瑁死后寡居”再嫁刘备,考虑到当时三国寡妇再嫁的热潮,故国君下葬后的妃嫔也有可能遣散后改嫁他人。
  2、晋朝:无记载妃嫔太多。有记载的有子之妃嫔,随子封王后称王太妃
  3、魏朝。 《资治通鉴》秋,八月,戊申,魏用高祖遗诏,三夫人以下皆遣还家。 可知部分皇帝死后,其中低等妃嫔可发还家中,至于改嫁,估计不行。 魏孝明帝之生母胡氏尊为皇太妃,后为皇太后。 而其余高品级妃子记载如下:北魏宣武帝李婕妤“世宗崩,为比丘尼”,可知未得出宫的无子妃一般应以出家为结局。
4、陈朝 陈叔宝之后沈氏,于叔宝被俘入隋,隋灭之后出家”后自广陵过江,于毗陵寺为尼,名观音“
  5、南朝其余妃嫔一般出自高门大族,故皇帝崩后还家的可能性比较大。隋朝
  1、隋文帝:除弘政夫人无记载之外,宣华夫人,容华夫人都为其子杨广之妃。
  2、炀帝:萧皇后于炀帝崩后先后嫁宇文化及、窦建德,后被其小姑义成公主迎往突厥,突厥灭后,被太宗迎入长安,安逝。




2#
发表于 2015-2-17 16: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5-2-17 17:3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5-2-17 18:0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3-16 17:47:35 | 只看该作者
{打招呼}{打招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7-7-7 08:2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