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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侯妻。未嫁夫瞽。谨守盟言。不背亡父。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李康侯。他的未婚妻王氏。是饶州地方的人。王氏的父亲在世的时候。把女儿许给李康侯。后来王氏的父亲亡故了。李康侯的眼睛也瞎了。王氏的几位伯父叔父们。都有异议。要想把她改嫁。王家女儿说。我去世的父亲、早已把我许配给李家。两方面的盟言。还存在耳朵里。难道很忍心去违背这个信用吗。况且又是定婚以后才瞎的。抛弃了瞎的。这是不义。违反先父的主张。这是不孝。几位伯父叔父听到这些话。非常佩服她的志气。也就不反对她了。王氏嫁到李家以后。十分勤俭。严守做妇人的道理。里里外外找不到一点可挑剔的地方。乡村里的人都称赞她。
女子未出嫁时应当听从父亲。现在虽然父亲已经去世。未婚夫的眼睛又看不到。家里边的叔伯们又有不同的意见。想让王氏改嫁。但她依然坚守婚约。因为虽然父亲已经去世了。但父亲的话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违背盟约是不守信。也是不孝的行为。人们常认为守信很难。因为他们的信德比不上王氏。将王氏的事记录下来教育后世人要听从父亲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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