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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宜春(飞扬户外)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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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5:4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阵风! 于 2015-5-8 15:48 编辑

绿野宜春(飞扬户外)俱乐部规则

   绿野宜春飞扬户外是在绿野宜春精英群的基础上整合的一个自由结合、自愿参加的交流平台。宗旨是锻炼身体,广交朋友,游览山水,拥抱自然。精英群建群近一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管理们的积极策划和实施,组织了许多成功的活动,强健了身体,欣赏了河山,大家玩得开心,群里聊天也是热闹非凡,引得众多朋友慕名而来。但在这期间,不尽人意的事情也时有发生,造成一些小误会,留下了潜在的不和谐因素。为进一步规范明确飞扬户外群管理,现特制定本群规。
        申请加入绿野宜春飞扬户外群的友友们,请认真阅读本规定,凡成为绿野宜春飞扬户外群的队友均视同认可本规定,都应遵守本规约定并接受相应管理。

群管理原则:
  1、本群只是一个QQ群,自发组织,自愿参加。活动组织者和管理员组织活动纯属义务行为,不从中牟取任何经济利益,亦不对外承担任何民事及法律责任,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管理员应秉着对群体负责的原则,积极推广群的理念,以良好的风貌在社会上扩大影响力,发展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本群。发展一个、巩固一个、不求数量,只求质量的态度,为精英群把好关。
   3、本群只接纳热爱户外运动,且身体素质较好,能适应本群活动和管理的成年人为群员。
     成员接受方式分为:管理邀请和自我申请两种
     (1)管理邀请人员标准:热心、爱心人士;具有领队素质人士;具有管理才能人士;具有强驴素质人士及本群发展需要的特殊人士(如:赞助商、口水佬、和事佬、守群者等)
     (2)自我申请人员标准(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绿野注册成员并发布一个报名贴、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户外知识和经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网站报名并参加过本群(或原精英群)活动三次以上和认可本群规定的人员.
  4、正常群内交流忌讳打探对方职业、收入、年龄、婚姻、家庭等涉及隐私行为。
  5、群员应自觉维护群的形象和声誉,积极参与群建设,为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
        6、有下列情况者将被移出群:

        (1)发布反动及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者将被移出本群
        (2)在群内任何场所张贴各种广告(成员间工作合作除外)者将被移出本群
        (3)在群空间、群公告或聊天公屏上粘帖不雅图片和发布不雅言论经劝说无效者将被移出本群
        (4)对辱骂、攻击、骚扰群友者,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发生对骂群骂时所有参与者将被移出本群
        (5)群活动中以任何方式骚扰异性引起两人以上不满,或引起一人不满影响到群体名誉者将被移出本群
        (6)对长期潜水,超过三个月不说话也不参加活动者,管理有权将其移出本群(有特殊情况者可提前说明,视情况暂时保留)
  (7)凡被移出人员在符合本群规定后可申请再加入,再加入者不能埋怨管理,如有过分者再次移出后,永不欢迎。

群活动原则:
  1、本群将不定期组织户外活动,适当组织腐败休闲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强迫任何人参加任何活动,群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活动。
  2、户外活动有众多不可预见性,活动中发生任何伤害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活动中如遇意外情况时,大家要积极协助组织者设法解决,不得擅自行动,更不能加以指责、漫骂组织者。
                               4、组织者对已知不能参加活动者有权劝退。但对已参加活动的群员要负责,不得丢下任何参加活动者。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离队先行,除非组织者同意。  
  5、凡参加活动人员要团结互助,前后呼应,强弱相扶,不能不听指挥,各行其事,做到同时走,同时归,不丢下任何人。
  6、本群活动产生的费用全部AA制(接收赞助)。

  7、本群活动计划一经确定会及时在群公告公布,并在群空间加以详细说明。请群友及时阅读,提前准备,严格遵守规定时间。报名方式一律实行网站报名制、严禁空降(外挂),不提倡跟帖报名,组织者有权拒绝空降(外挂)人员。
  8、报名参与活动的队员一经领队确认后,不得无故迟到,无故迟到时间过长或放鸽子者领队有权终止其当次或以后参加活动的资格。
  9、本着“除了脚印啥也不留下,除了照片啥也不带走”的原则,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清理并带走垃圾,严禁出现破坏庄稼、树木、采摘瓜果等“顺”的不良行为(主人允许除外)。
  注:本群规即日起执行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点评

遵守群规,支持群体各项活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1 18:08
群规顶置到上面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8 17:24

评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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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5-8 16:47:55 | 只看该作者
我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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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5-8 17:24:53 | 只看该作者
群规顶置到上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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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5-8 21:47: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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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遵守,顶力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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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5-10 14:0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我遵守,顶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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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5-11 13:03: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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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5-11 13:09: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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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5-11 13:31:00 | 只看该作者
规定蛮杀,放松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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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5-11 16:17:06 | 只看该作者
国有国法 群有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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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5-11 18:08:56 | 只看该作者
遵守群规,支持群体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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