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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走 发表于 2015-8-13 12:35
同谴责。最新消息:警方介入驴友盗挖新疆雪莲事件 领队发帖公开道歉http://news.ifeng.com/a/20150812/44 ...
http://bbs.8264.com/thread-4305315-1-1.html
红发008
大家好!我是此次活动的领队“红发”,也是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因为缺乏对国家保护植物知识的缺乏以及对自己对队员的约束造成对“天山雪莲”采挖,并在牧民手里购买天山雪莲,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在这里我代表所有队员对广大户外爱好者致歉,并保证类似事件决不会再发生,并对所有户外爱好者进行宣传保护意识,如以后再有机会进山,我们将携带保护标语沿途宣传以及提醒,另外呼吁广大网友对大巴扎、红山市场等批发市场进行宣传以及提醒,因为那里有成千上万棵雪莲,对不知道雪莲是保护植物造成错觉,再次对广大户外驴友以及网友做出诚挚的道歉,不求原谅,只想以后户外驴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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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小学十二年写检讨书的经验来看,这篇道歉是这样的:1. 大家好!我没看住人,也没看住手,采了雪莲犯了法,我错了我以后不会再干这种傻事儿了。2. 但是我的雪莲不光是采的,还有很多是买的。3. 当地人采的更多,你们为啥不管,他们还卖你们为啥不管?4. 大巴扎红山都在卖我会乱说。5. 雪莲多了去了,采也采不完。6. 我采是因为我不知道它违法,各位不好意思。7. 我向你们道歉你们会原谅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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