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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户外”与“826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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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8-19 23:42: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8月10日,网上一则《狼塔在哭泣,天山在哭泣,请不要把黑手伸向雪莲花》的帖子,引起了户外徒步爱好者与环保人士的强烈反响。在众多驴友们纷纷谈出个人对此行为的观点时,近日,绿野户外“8264”
这两个国内顶级户外网却出人意外的为此掐起仗来。
    实话说,我是在看《辽沈晚报》时才了解这个事件原委的,《辽沈晚报》是东北地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晚报,该报用了一个整版刊登记者对这起涉及辽宁驴友的新闻采访调查,及相关图片转载,这个报纸即不倾向于“绿野户外”的人,也没有任何褒贬“8264”的话,在此转载几小段。
有驴友盗采天山雪莲!
  驴友旗帜上,露出沈阳、抚顺、本溪、铁岭4市共享的“024”号段!
  辽宁驴友盗采天山雪莲?!
  近日,一则网帖引爆国内驴友圈——
  有网友发帖控诉,徒步穿越新疆狼塔的驴友盗采大量天山雪莲,照片中露出“024”开头的队旗。
  全国网友谴责矛头齐指沈阳驴友,但根据号段判断,号码并非归属沈阳,指向了铁岭。在网络世界里,一时间辽宁驴友又全部“中招”了。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诸多线索指向铁岭一家户外用品店和两名铁岭籍驴友。
  店家向记者喊冤,并称两名铁岭籍驴友手机关机。这两人到底有没有参与盗采雪莲的行为?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新疆森林公安方面表示,警方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无论从狼塔穿越者自己晒的采雪莲照片,还是《辽沈晚报》记者的采访调查,此事件牵涉到辽宁驴友确定无疑,而且是铁岭的驴友也确定无疑,因为其中一个驴友据说户外名声很大,照片摆在那儿,不可能没有人认识,其实网上已经有铁岭驴友指出其就是谁了,加之有采摘雪莲的自晒图片在那,此事情已经非常明了。

“ 8264”网对此事是揪住不放,其网上已经有近40个专论此事的帖子;“绿野户外”网上目前共有7个相关此事的帖子,其中有两个是要与“8264”网对簿公堂的贴。

作为户外人,我爱“绿野”这个含义溢与字外的名字,也为做一个绿野人感到自豪,并能够自觉维护绿野的名声和形象。但我十分不赞成绿野官网准备要和“8264”网掐架的做法,也不理解这到底是绿野中国社区内的个人行为还是网站的正式行为,但不论是个人行为还是官网行为,我觉得“绿野”都没有任何理由和“8264”网对簿公堂,原因只有一个,“绿野”人缺乏这方面起码的法律常识。举个近似的例子:

2012年12月6日上午,《财经》副主编罗昌平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连发3条微博(附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图及照片),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和刘铁男包养、威胁情妇等问题。

2012年12月6日下午,国家能源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透过《新京报》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目前刘铁男已经得知此事,其本人目前正在国外访问”,“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就此事法律界人士表示:国家能源局不懂法。假如《财经》副主编罗昌平确实诬陷了刘铁男,那也应当由刘铁男个人报警报案,而不是由国家能源局去报警报案。

联系到我们的“盗莲:事件,即便“ 8264”网确实诬陷了我们的涉事版主,那也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去报警报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事人深藏不露,也没发声明澄清,也没写委托书,“绿野“网却按捺不住出头为其打包票,“绿野”网护犊之心固然可嘉,但那些明摆着的事实谁看谁知道,你无法完善其身去袒护的

2012年以来,户外运动风生水起。穿行于山水之间的驴友们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山水之间的的垃圾也由点到面,一群驴走过之后,山坡上的草花便会随之消失,驴群对风景的破坏已经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8264”对那些素质低下驴友的的口诛笔伐何错之有,“绿野”网为何对此近乎默不作声,绿野辽宁网根本就不允许讨论这个话题,绿野网还能更多地体现一些正义感吗!

2012年7月本溪市后大湖梯级瀑布入口处的景色

2015年7月本溪市后大湖梯级瀑布入口处的景色

最后说一句,“绿野户外”网没有必要把网站的声誉捆绑在某一个个人身上,共荣共辱。谁有事,谁说清楚,谁担责任,我们相信广大驴友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有“绿野户外”与“8264”是驴友与驴友兄弟之间的关系,谁也不要在此之间吹毛求疵,拨弄是非。两个户外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希望绿野版主能多包涵,对我说的有不对的地方多加谅解!
                          方强
                     2015年8月19日晚





点评

王老吉PK加多宝,和其正消失了;360PK金山,卡巴斯基消失了;可口PK百事,非常可乐消失了;苹果PK三星,诺基亚消失了;政府PK贪官,年终福利消失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1 13:52
Zou
我同意楼主的大部分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0 15:45
来自 12#
 楼主| 发表于 2015-8-20 21:02:03 | 只看该作者
       感谢绿野版主能够把我这个帖子审核发出,19号晚上我看了相关内容的帖子,心里陡然出现的一些想法尤如骨鲠在喉,不表达出来很难受,所以就写出来上传出去了,帖子里有的话自己说的可能缺乏婉转,感觉审核通不过的可能性很大,但写完了我的心也就静了。
       还是那句话,作为绿野人我感到很自豪,绿野的小旗和标志牌每次出去时是必带的。我爱绿野户外!自觉维护她的声誉和尊严,但不是无原则的,绿野做的不周的地方我也是要提出我的意见和建议的!
在这个一些朋友维护绿野形象群情激奋的时候,版主能够无所顾忌把我这个帖子审核发出,说明绿野的包容和胸怀。
      多大的树,就能够承受多大的风雨,绿野中也不全是阳光明媚,绿野中也有不时而来的风风雨雨,绿野户外如今早已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了,已经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风雨,“盗莲”这点事绿野就淡然处之吧!即便是别人扑风捉影,盗莲”事件毕竟还是有风让人扑,有影让人捉的,而且不单单是“8264”的人在做,还有全国一切有正义感的驴友们,我们不要自己背上这个千夫所指的包袱,受到无谓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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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8-20 10:58: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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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8-20 12:27:22 | 只看该作者
对采雪莲者,进行谴责。其它的,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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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8-20 12:33:05 | 只看该作者
绿野并没有打包票呀, 如果真的有切实的证据,论坛版主 参与采摘雪莲 一定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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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5-8-21 13:14:10 | 只看该作者
Zou 发表于 2015-8-21 07:53
合作才能共赢。

是,两个网站只是平台,下面的驴友可都是彼此的兄弟姐妹。

       “盗莲”事件事实是再清楚不过了,有清晰图片,人赃俱在;有文字介绍采摘情景过程。焦点就那么两个人,旗帜有,电话号码有,人也是户外的人,时间、地点非常明确,《辽沈晚报》记者已经给我们调查的八九不离十了。这个事凭着两大户外网驴友的智商,整清楚是谁简直就是易如反掌。涉事人说不是你干的,你就发个让全国驴友信服的声明:我那个时间段省外哪也没出去,就在辽宁和本地群友登山转悠了,并有活动照片为证、一起出去的驴友为证,当时户外群内活动的QQ聊天记录为证,证据链连贯确凿,并也把照片传到网站来,那别人怎么诬陷、怎么说啥也不好使。
       目前“盗莲”当事人无影无踪,对网上那晒收获品的照片置若罔闻,对这秃头上的虱子明白的事,抱着任尔东南西北风,打死也不说。要是真能靠过去,像马拉松似的,把全国驴友都拖的精疲力尽,自动告饶,再没有精力关注“盗莲”这事了,冷处理成功躲过这一闹心事,那也行。至少绿野户外网里不再议论此事,也算在往预计的策略方向走。
       说句玩笑话。当下有点是皇上不急太监急,绿野网近日偏偏又按奈不住别人的说辞,再拣起来此事讲,并摆出掐架姿态。目的就是一个,绿野内的人不可能干那个让驴友们不齿的事,但因反驳的理儿不足,所以反驳的底气也不足。既然涉事人是绿野的驴友,绿野能否恳求他、或要求他出面好歹说几句什么。绿野为这事这么挣口袋了,当事人也不能一点的无动于衷,纯把“绿野户外”网当枪使唤吧。“绿野户外”版主们也应冷静下来,非常理性地对待此事,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会有,再说这事即不是绿野组织的活动,也没有人打着绿野的旗帜,我觉的绿野真没有过错在里边的,是无风起了点小浪。这场小风雨过后,绿野的天空会更明亮,绿野的大旗会迎风更加列列的飘扬!



点评

你就直接说重点嘛,你认为盗采的人就是那个版主无疑,对不对?直接发个贴说啊,那才是就事论事。 盗采的事才是关键,两个网站的关系关咱普通人什么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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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8-20 14:03:3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盗采雪莲的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都应该严厉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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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看重的是事实和正义,而不是某一个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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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8-20 14:42: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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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8-20 15:45:02 | 只看该作者
我同意楼主的大部分观点。

点评

谢谢支持! 我们抚顺有夫妻俩户外爱好者,一个是绿野版主,一个是8264版主;所以我说绿野和8264是兄的的关系,也亦如八路军和新四军这两支部队的关系,只不过是名称不同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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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5-8-20 20:12:12 | 只看该作者
微醺的岁月 发表于 2015-8-20 14:03
对于盗采雪莲的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都应该严厉谴责!

是的,我们看重的是事实和正义,而不是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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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8-20 20:16: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ooktong 于 2015-8-20 20: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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