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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四方志/十一活动召集】畅游武功山,漫步云中草原,感受人间仙境4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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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2:0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地点】江西武功山
【活动时间】2015年9月30号-10月3号
【活动人数】20人成行
【活动领队】老谢
【住宿方式】农家(可选择住帐篷)
【交通方式】旅游大巴
【线路介绍】江西萍乡九龙山脚沈子村→九龙山顶→金顶→发云界

【住宿方式】农家(可选择住帐篷)帐篷自带。(俱乐部有帐篷提供)
         自备路餐:三个中餐、一个早餐(其余的餐可在农家吃)
【交通方式】旅游大巴
【装备要求】登山鞋、登山杖、护膝、含背负系统的登山包(重装队员)、速干衣物两套、换洗衣物。
【景区介绍】武功山历史上曾与衡山、庐山并称江南三大名山,被冠以“衡首庐尾武功中”。武功山奇峰罗列。瑰崎壮丽;怪石林立,形态诡异处处深壑幽谷,美妙绝伦;峰峰悬崖峭壁,涌泉飞瀑。站立远眺,村庄、田野尽收眼底,大有“万里云山齐到眼,九霄日月可摩肩”之意境。其风景名胜遍及全山,有“一湖、二泉、五瀑、七潭、七岩、八峰、十六洞、七十五里景”之称。景区内连绵十万亩的高山草甸,红岩峰瀑布群,金顶古祭坛群,堪称江南三大绝景,令人神往。早在宋代,武功山就小有名气。
         它为赣江水系的袁水、泸水、禾水和湘江水系的洣水、渌水的分水岭。北侧的袁水、渌水谷地为断裂谷地,分水岭低缓,浙赣铁路沿此通过。山地两侧煤藏丰富,以萍乡、安源煤矿最著名。武功山也是天然的动植物园。多少珍禽异兽,奇花宝树生长在这里。如黄腹角雉、华南虎、短尾猴、水鹿、白鹇、娃娃鱼等就属于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珍稀植物有黄杉松,台湾松、云锦杜鹃、猴头杜鹃、粗榧、水桠木、独花兰等。被誉为“植物三元老”的银杏树连片成林,最大的一株高达24.5米,树围12.1米,直径3.63米,年逾千载,相传乾隆帝曾名这曰“山中树王”。武功山的松品种繁多,古老巷劲,浓绿幽美,盘根错节,形态奇特,十进而台湾松更给人以浩瀚无边之感。武功山主要景观有:龙王潭、尽心桥、仙池、孽龙洞、风火洞、三包岩、吊马栓、鸡冠岩、千丈崖、万松岩、潭口瀑、三叠泉、鸟龙潭、迎宾松等。 

【行程安排】
D1:大家按时集合后发车前往沈子村(武功山上山点)!车上一路大家简单破冰进行小游戏互动,为这三天的重装之行增添一份色彩。按照旅游局的规定,车子晚上2点到5点之间是不能上高速的!这3个小时大家在服务区内休息,5点整准时出发!大约早上7点的样子到达沈子村山脚下。
D2:到达沈子村后给大家20分钟吃早餐及整理自己的装备然后开始上山!从上山开始希望大家保持队形,途中互帮互助。上山会经过九龙山到达金顶。全程大约需要7-8小时,所以请大家作好心理准备,不要开始刚上山就没有信心了!(沈子村刚开始上的一段路会比较吃力,路面基本上都是在上山,后面的会好些!所以请大家保持良好的心态,对自己挑战武功山要有绝对的信心。)晚上夜宿金顶客栈。
D3:早上视天气情况看日出,但90%的情况下是有日出的,但不完全保证!早上7点之前解决好自己的装备及早餐,7点准时出发前往第二目的地(发云界)。途中有很多的客栈,所以不用担心食物及水的问题!到达发云界大概需要6-7个小时!途中经过“好汉坡”和“绝望坡”!武功山上声称过了“好汉坡”你自己就是一条好汉了,但是后面的“绝望坡”会让你这条好汉慢慢的变得绝望!是不是如此,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D4:早上在发云界看天气情况看日出!早上8点之前大家解决好自己的早餐及装备开始下山,从龙山村下山。下山大约也需要6个小时的样子!下山后集体登车,途中腐败吃饱喝足返回武汉!
【活动费用】490元/人,会员460元/人
【费用包含】车费、路桥费、司机食宿补贴、户外专业保险、活动领队费、公共装备。
【费用不含】所有食宿费用(金顶住宿:100元/人  发云界:30元/人)
【报名方式】
预收定金300元/人,如零时退出需提前48小时告知或找替补方可退款。
第1步:编辑短信:武功山+网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第2步:打款并留言
户名:张健   
支付宝账户:1432182747@qq.com
建设银行卡号:6217002870030845935  
联系人:老谢 QQ:909492936 Tel:15927090514
武汉四方志群号: 302697065 (敲门砖:武功山) 微信号:15927090514
  注意:此次武功山活动为难度系数较大的活动,请平时从无锻炼者不要报名参加!(如果平时无锻炼的朋友想参加的话请提前15天以上开始进行有氧运动的锻炼!例如跑步、打羽毛球、游泳等等。建议多进行腰部的练习,身体累,感觉累的是腰!)3天行程,平均每天都要重装徒步6~7小时左右!如果没有重装经验的朋友可以选择轻装上阵,山上有客栈可以住!请根据自身的体能来选择参加此次活动的方式,希望大家能够对自身负责及对全队的人负责!如果途中因体力不支而无法跟随队伍的脚步,领队会安排你单独或者在有人陪同下的情况下山。请所有参加本次武功山活动的队员们做好自己的心理准备!领队会对每位队员负责,但也希望大家能够对自己负责!

【报名要求】
1.参加者应是年满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旅行爱好者,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带领,并全程由监护人负责照顾,领队不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照顾责任;本次活动12岁以下儿童和55岁以上的成人不适合参加。
2.参加者需身体健康、无任何急、慢性病、无突发性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疾病、有团队协作精神、心理健康的健康人士。有过往病史及有不影响参加活动的小病患者想参加活动,报名前请咨询医生,报名时应提前告知客服及领队,征求同意。
3.要求报名人员具备一定体能、装备、经验、意志,服从指挥,集体意识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助人;认可独立自助为主、团结、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自助旅行方式。
4.参加活动者务必遵循自助的原则,所有装备和物资一律自己背负,除非出现紧急情况;虽然在活动中领队和其他队员会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队员,但每位队员必须明白:在户外领队和其他队员能够给予的帮助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队员要立足于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必须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尽量带走别人留下的垃圾。
6.遵守纪律,统一行动,听从领队安排,有时间观念,尊重其他队员、展现团体精神。


【注意事项】
    1、本活动不是旅行社的旅游线路,沿途有部分地方有一定的风险和难度,有恐高症或心脏病的朋友请勿参与;

   2、本活动属于非正式的旅行团队,沿途注意安全,旅行中出现意外产生的责任由自行承担;
   3、保持平静的心态欣赏大自然的风光。服从安排。注重团队精神,沿途互帮互助,不要在随      处点火,以免引起火灾,注意环保,人手准备一个垃圾袋将不可降解的垃圾随身带走;
   4、不符合或不认同以上3点条件者谢绝报名。
【免责声明】

      四方志户外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领队对参加活动人员负责,一切违反活动要求的人和行为,四方志户外不与负责,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公司有权对参与人员进行筛选,活动中参与活动人员要听从领队的意见.也欢迎参与人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参加活动必须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参加本次活动,不负责任何人身财产安全,出发前我们将为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能尊重科学的户外准备和领队的安排,一切行动以团队利益为主;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协调能力,能有效的完成领队的命令;尊重所处地方的一切事物,尽量将对当地所产生的影响减小至最小;野外如厕远离水源。 体力及身体条件由领队筛选 ,参加活动人员对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要听无条件从领队教练的安排;做好随时下撤或放弃穿越的心理准备.对于英雄主义坚决杜绝。凡报名者并参与此次活动者均视同接受免责声明、视同接受计划全部条款。

户外免责协议
    任何形式户外活动都有一定未知的风险困难和安全隐患,请根据自身情况正确认清风险,我是已满18岁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者由近亲属负责小孩的全程安全。参与者和发起者同等自行承担活动中的意外风险,如伤残死亡等。同意方可参加活动并签订下面协议。
     我是自愿参加“2015年9月30日——10月3日武功山活动”的户外活动,我对这次出行活动的时间、路线及费用都有详细的了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我将努力规避风险,并郑重声明我对我个人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此次活动中我因意外风险被伤害或死亡,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承担,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家人和亲属等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关于我们】
武汉四方志户外运动俱乐部是武汉四方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正规注册依法成立,俱乐部以“和探索同行,和安全同行,和快乐同行”的户外理念引导户外运动,倡导健康的运动方式。同时积极参与爱心、环保、全民健身等公益活动!俱乐部主要从事于户外运动、休闲活动、专业户外装备租售,承接各种团队活动定制。长期组织并策划登山,徒步、露营、夜跑等各种主题活动。俱乐部的专业领队和教练将以专业经验和最热情的服务让你的户外就是不一样!欢迎广大户外爱好者的参与! 服务QQ:2841753357  微信公众号:sifangzhi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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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4 13:33:58 | 只看该作者
果果连长 发表于 2015-9-14 12:40
欢迎您来江西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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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9-14 16:5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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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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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0:36:36 | 只看该作者
基建办 发表于 2015-9-14 16:56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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