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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梦 发表于 2015-9-22 11:15 ![]()
谢谢您看过我的帖子。
我对您的回复中,只说了一句,“走先生的帖子不能算是上乘”。
再次请您原谅那会说话的唐突,实在是因为他在517网站上选择性粘贴这里的支持他的讨论,我才一时来气的。
您也可看看那里的状况:
http://www.517huwai.com/topic/20917
您看看他把您的“求证”字体弄得多大,生怕盖不过别人的文字,把那里当成他自己家似的了。
我们的讨论是从技术层面作分析的,至少尚在探讨过程中,并不代表现在就是支持或否定。我觉得他那么作不合适。
如果您也认为不合适,我可代为您转达,让他删掉那些截图,或是请那里的版主代为删掉。或者您也可直接注册跟贴,让其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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