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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辆摩托觅天涯 于 2015-9-18 16:25 编辑
摩游,也是一种驴行,它的魅力不在于抵达目的地的那一刻的欢愉,而在于停下车后,回味这一路上的味道,嘴角上那淡出的一丝微笑。—— 一辆摩托觅天涯
曾经骑着摩托,觅游天下,美好的回忆就这样一纸破碎,徐州交警,我对你失望致极——转一个摩友的帖子,抒发一下压抑的心情。
对徐州市9月10日禁(限)摩令的一点看法:
香港台湾日本都比我们“人多地窄”---即人口密度大,可是他们都不禁止摩托车入城。欧洲对环保要求很严格,他们也不禁止摩托车,谁知道这个无耻的政府为什么要禁摩呢,作为交通工具的摩托车被赋予了多面的公众印象,非议治安的人说它是飞抢犯罪工具,环保人士说它的废气排放制造了灰霾,市民素质论者强调它的所有者通常不守交通规则酿造安全隐患,买不起汽车的人觉得它比自行车快捷,比公交车靠谱,还有一些底层人直接把它当成了饭碗和谋生工具。
众声喧哗,决定了禁摩的话题一旦被挑起就会形成激烈的对抗。主张禁摩派和非议禁摩派都可以举出一箩筐理由印证自己观点的正当性。自认在理,从而争议不休。只有言语抵牾,没有倾听和对话的欲望。因此,我们如果停留在一辆摩托车的好坏之争上,将永远无法达成共识。
不管政府对摩托车的态度是禁或限,其实都无本质区别:时候一到,它们通通要从一定的区域空间内消失。按照交警部门的说法,这个时间节点将出现在2019年。现在来谈论禁摩,是否为时过早了?说实话,不是太早,而是迟了。10年前,惠州就不再在市区范围内发放摩托车牌照。这一让禁摩顺理成章的决策当年平稳出台,已经昭示了摩托车日后的命运。10年后,企图以“给市长说说心里话”的形式来颠覆这一既定决策,假如没有强大的民意支撑,基本上可以确定回天乏术了。
在影响公共利益的任何决策上,政府部门是愿意听到民意相互厮杀的。公众对于禁摩的不同意见,正好成为政府推行既定决策的理由。新闻发言人一般会这样说:对于禁摩(限摩)呢,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但主体声音还是表示支持的。然后,该发言人可以选择性地详细列举“禁摩好处多”的声音,作为其立论的支撑。然后拍板完事,谁爱嚷嚷,嚷嚷去,反正不是主流意见。
基于此,一切关于禁摩的形而下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正如我一开始所说,你有一千个理由说明摩托车必须在城市里自由骑行,他就有一千零一个理由来反驳。吵到最后,就成了政府部门定义大多数派和少数派的决策依据。
关于禁摩的讨论,应该在权利、公平等形而上的理念上进行较量,才有价值。要禁摩,没问题,但请先给公众一个正当理由,这个理由当然要够硬,要符合宪法精神。或者说,反对禁摩,也没问题,但也要说清楚,禁摩的政府决策是否有损公民基本权利,是否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在这一层面上反思禁摩决策,就能轻易发现,主张禁摩的政府和人群是把摩托车及其使用者作了有罪推定,他们认定摩托车及其使用者带有原罪,所有骑摩托车的人都有可能是黑摩的或飞抢贼。从法律上说,把公民当做有罪推定对象,侮辱了人格,显然违法。至于环保论者和秩序论者的观点,同样不值一驳——— 说摩托车尾气污染环境,那汽车在这方面更加罪大恶极,是否也要一禁了之?说摩托车导致城市无序,那么干脆禁止行人上路,这样整个城市多空旷,多干净!
禁摩,说到底是汽车霸权主义对这个时代交通多样性的无情挤压。城市管理者一度以为汽车万能,道路规划设计都以汽车为本,剥夺了其他交通工具的生存空间,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出发点已经被证明是大错特错,以至于必须为交通系统重新埋单,划出自行车道,让自行车有路可走。如今对摩托车采取同样的打压策略,再过多少年后,是否又要重蹈当年挤压自行车的覆辙?晋惠帝有钱有闲,听说百姓没粮食吃,只能挖草根,竟问:“何不食肉糜?”城市决策者是否也要对底层人来一句“为什么不买汽车”,才显得尊贵过瘾呢?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使用“禁、限”之策,无疑是一种省心之举,但它分明是简单粗暴的,违背社会公平的。换句话说,就是懒政和跟风的心理在作怪。看别的城市一纸禁令下去问题就解决了,就想抓来就用,却从未想过:正当理由在哪里?
如此贴有违本版块规矩,请管理员删除,抱歉!对各位读者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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