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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爱好者被大石砸中身亡 组织方被判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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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8-13 10: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1>登山爱好者被大石砸中身亡 组织方被判赔30万</h1>
<div class="from_info">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1:32 <span class="linkRed02"><a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jinghua.cn/">京华时报</a> </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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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
<p>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 通讯员崔亮)登山爱好者李炜穿越昌平沟崖自然风景区时被滚落的大石砸中身亡。近日,昌平法院判决组织此次穿越活动的北京山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李炜家属29.9万余元。</p>
<p>  李炜是天津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去年,他参加了所在单位与山野公司共同举办的越野登山小组。同年5月13日上午,这支越野登山小组的38名队员来到沟崖风景区进行穿越。据当时在场的山友回忆,下午3点,队伍快登到山顶时,前方忽然滚落一块大石,躲闪不及的李炜被石头砸中了胸部,还未等他站起来,又有一块石头紧接着撞向他的肩胛骨。李伟当即出现流血、抽搐等症状。虽有医生和在场的多位有经验山友抢救,但他还是在去往医院途中死亡。</p>
<p>  李炜的家人认为,此次运动的组织者天津农行和山野公司组织管理不当,而沟崖风景区也未向游客提供适当的应急处理措施,应对李炜的死承担责任,故将上述3家单位诉至法院,索赔损失30万余元。</p>
<p>  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李炜所在队伍私自越过景区规定的安全线,已远离了正常的行走路线,因此风景区不应对事故担责。另外,天津农行主动支付了18万元的赔偿款,因此李炜的家属在庭上表示不再追究天津农行的法律责任。</p>
<p>  法院认为,被告北京山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承办组织者属于专业公司,对于此次攀岩下山线路是否属于景区道路应当知晓,且事先没有告诉李炜是在未开发景区活动,应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山野公司赔偿李炜家属各项费用29.9万余元。</p>
</div>
2#
发表于 2007-8-13 21:47: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记得比较清楚,去年5月14偶一早起来去爬蟒山,路上买了份京华时报,赫然看到沟崖有山友遇难的消息。当天大家还讨论过这个话题。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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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8-15 16:18:43 | 只看该作者

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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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8-27 18:14:23 | 只看该作者

赔少了 应该一次赔丫个一辈子也爬不起来!

不负责任的商业活动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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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9-5 11:04:22 | 只看该作者

人没了,钱再多也没用,还是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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