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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今起施行 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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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11-2 14:32: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北京11月1日电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简称为“刑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新法规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


 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

  【原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景】当前,诸如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能量的文章,却有可能暗藏诈骗电话。然而,网友跟风、盲目转发则容易进一步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此次修订案出台,“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这也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




2#
发表于 2015-11-2 14:36:14 | 只看该作者
嗯,以后谁敢在风版说小紫亚不是大美女,我就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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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岳君早上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 10:00
这属于明知或故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 23:14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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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4:36:3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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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11-2 14:49:31 | 只看该作者
小紫,认真读了你转载的文字,其实前面的一大堆文字用处不大,因为真管用的是这句话——“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只有造成这样恶毒结果的,才给制裁。以上是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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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不好把握,也许刚转的时候没事,以后不好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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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1-2 14:52: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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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1-2 15:04:45 | 只看该作者
唯岳 发表于 2015-11-2 14:36
嗯,以后谁敢在风版说小紫亚不是大美女,我就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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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洪元老早上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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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1-2 15:11:22 | 只看该作者
造谣传谣一样处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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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一样处理是不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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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1-2 15:28:42 | 只看该作者
汗啊,
以后不敢乱说了,馋肉了,只能去吃肉了,不能再心口不一了,哎,那要增加多少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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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话题尽量回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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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6:57:52 | 只看该作者
唐潮 发表于 2015-11-2 14:49
小紫,认真读了你转载的文字,其实前面的一大堆文字用处不大,因为真管用的是这句话——“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是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不好把握,也许刚转的时候没事,以后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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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是源头,量刑会考虑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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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1-2 20:05:01 | 只看该作者
小紫亚 发表于 2015-11-2 16:57
是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不好把握,也许刚转的时候没事,以后不好说 ...

只要你不是源头,量刑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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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但是何必呢,敏感话题尽量回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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