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残梦 于 2015-11-15 16:26 编辑
“的”、“地”两个字用的恰到好处。
久违的,懒洋洋地太阳,露出了笑脸
这句话中,
久违的是定语。(限制和修饰主语,”的“是定语的标志性助词)
太阳是主语。(谁)
露出了是谓语。(干什么)
笑脸是宾语。(怎么样)
懒洋洋地是状语。(限制和修饰谓语,”地“是状语的标志性助词)
按照人教版小学生课本的讲法,这句话应该是:
久违的太阳,懒洋洋地露出了笑脸。
但是在这里,楼主把状语做了前置处理。
这种状语前置的处理,在文言文中常见,在现代汉语中也常见。
楼主在定语和前置状语之间加上逗号,以强调主语,用的恰到好处。
非常佩服楼主的文字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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