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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美国,不论是在汽车火车还是公共场合(比如公园或图书馆等),用帽子衣服书包占位很正常很普遍。如果有人问,你只要说这里有人了(it's taken),别人就不会强要坐,很自觉的走开。
朱自清时代,华人在国外地位很低,即使那时用帽子占位不够绅士,也不值得嘲笑,那些英国淑女们是明显的小题大做。
但是在纽约,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如公车或地铁,如果你不是替人占位,而是把自己的东西,如书包或衣服放在邻座,其他乘客有权要你把东西拿开的,如果被警察发现,会被罚款200大洋。把脚翘在邻座或者一人占几个座位躺着睡觉,都要被罚款200刀。
十多年前,我去过一次芝加哥,发现那里的公车空空荡荡,没人站着。后来一问才知道,芝加哥城市法律规定,公车上不许站,每人都必须有座位。名义上是防止有人跌倒找市府打官司索赔,其实是工会使坏,用这样的法律以保障他们会员的充分就业。难怪这个城市弄得要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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