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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户外】2016年05月07日鹞子峪--水长城一日穿越活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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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4-29 21:00: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出外郊游
开始时间:
2016-5-7 07:30
活动地点:
水长城
性别:
不限
每人花销:
45 元
已报名人数:
24
剩余名额:
14 人
报名截止:
2016-5-6 20:15
本帖最后由 nihuoer 于 2016-5-6 15:04 编辑

不一样的长城!
请注意集合时间,迟到10分钟,20元/人   领队:伤逝  电话:18614071950     
迟到20分钟  50元/人     本次活动部分路段 领队未走过 有探路风险!介意者慎报! 本次活动人数若不足38人 则改为公交或包小车  届时费用将会有所调整。强调下:本次活动请不要在网上支付,线下收费!



北京黄花城水长城旅游区为国家AAAA级景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境内,因三段长城入水而得名,是北京唯一一处长城与水相连的长城。景区距北京市区70公里,怀柔城区35公里。是以奇而著称,以秀为特色,融青山、碧水、长城、古树为一体的旅游休闲胜地。有“塞外景,江南风,尽在水长城”的美誉
“一绝”建于明永乐年间的长城盘旋于山脊之上,环绕在灏明湖畔,景色秀美壮观。
“二绝”湖水将长城自然断开,形成长城戏水、水没古城垣的奇特景观。
“三绝”明代板栗园,古树盘根错节,形态各异。那巨龙戏珠之躯和撑掩苍天之冠,令人嘬舌赞不绝口。
沿古道、过木桥、涉小溪、跨怪石,上行可达黑龙潭。途中,龙尾洞、紫翠峰、醉女山、石浪谷、情人峰、三珠连潭等自然景观更是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寻幽怀古,回归自然,请到黄花城水长城旅游区!


山上盘旋的长城叫黄花城长城,因漫山遍野的黄花而得名。此处长城始建于明永乐二年(1404),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朱棣下诏营建北京城,为定都北京做准备。永乐五年(1407)朱棣命人卜选十三陵陵址。由此可见,黄花城长城始建时间早于北京城2年,早于十三陵3年。

明代板栗园面积上百亩,现存古树40余棵,树龄均在500年以上,为明代守城将士所栽种。在明代中期1436-1576年的140年中,朝廷在北方防线,不单大力修筑砖石长城,还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以广植树木而“构筑”了另一道“绿色长城”。皇帝敕命,于边外广植榆柳杂树以延塞马突袭之迅速,内边则开果园栗林以济饥寒之戍卒。今天我们看到的黄花水长城景区内蓊郁的林地和阅尽沧桑的“古板栗园”就是最直接的例证。


行程安排:
1、07:30 地铁惠新西街南口B口集合
2、07:40 准时出发
3、09:20 鹞子峪  在此上山
4、11:00 到达长城
5、14:10到达水长城
6、16:30返程
包车信息:包车信息:38座中巴,车费1700,38人每人45元
备注:本次活动强制购买保险(淘宝有售),否则取消参加资格,买完后请将保单截图给领队!


装备要求:
1、水(建议:女生2.0L、男生2.5L)、水果、午餐自带
2、登山鞋或防滑鞋、护膝、应急药物
3、手台


详情请加群了解群号:226109912

暴走、没有团队精神、事多者请绕行,有突发性疾病者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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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1、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认真阅读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2、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3、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和全体队员。
4、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5、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6、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8、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队员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
10、参加人报名本活动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11、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应该根据我们的免责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登山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
12、选择报名,则视为自动对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认同并接受。并默认已知晓绿野的温馨提示。
【★最终解释★】最终解释权归起点户外领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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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 每人花销 申请时间
起点游玩 自付 2016-5-6 14:56
刘瑞芳 自付 2016-5-6 14:40
trio 自付 2016-5-6 14:25
dee75370a41b20b 自付 2016-5-6 12:19
ypengcool

两人

自付 2016-5-6 11:16
0a93e311c760e98 自付 2016-5-6 10:20
bc67b0961a710ba 自付 2016-5-6 09:50
8b19fd051b15d4b 自付 2016-5-6 09:48

评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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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6-4-29 21:00:48 | 只看该作者
自占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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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4-29 21:42:20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前排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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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5-3 09:28:52 | 只看该作者
{偶喜欢}{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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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3 10:55:27 | 只看该作者
占张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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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3 12:14: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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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3 13:12:3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我这儿是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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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3 13:35: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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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4 10:58: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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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4 14:56:4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有登山、露营、徒步、单车骑行、真人CS、漂流、攀岩、等各项户外活动请您选择参加。走进山水间,体验户外活动,快乐出行,感受大自然,享受快乐生活。

点评

差点以为是广告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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