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探路者户外俱乐部
2016-5-8【周日】药乡森林公园溜腿休闲一日游
济南探路者户外总群:5986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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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线路】20165-8【周日】药乡森林公园溜腿休闲一日游
【活动强度】
8公里,强度低,适合各类人群休闲,拍照,溜退
对讲机频率434.000
【活动领队】
马超 13864050540
放松 18605319133
【集合时间】
早6.30点集合正式出发,请提前到达集合地点,不要让大家等你自己。
第1站 钢城新苑南门(飞跃大道)路北 6.30
第2站 花园路和二环东路交叉口西南角(百代商城门口) 7.00
第3站 经十路.二环东路燕山立交桥西北角到达时间 7.15
第4站 经十路省体中心路北省体中心公交站牌东侧 7.30
第5站 六里山汽车南站西南角招商银行门口大约到达时间 7.45
第6站 南苑小区公交站牌南侧30米,大约到达时间 8.00
【活动费用】
车费35元。
自带午餐,也可以农家AA
【报名格式】
网名,报名人数,在哪上车,电话,
本论坛跟帖报名或者短信报名
【报名格式】
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全接受活动召集帖中的免责条款,对报名参加的户外活动所面临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风险自担,如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与网站负责人、活动召集人、领队、向导无关,以上条款已告知家人,同意报名。
【责任声明】:
本活动可能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领队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副领队.本声明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免责声明】:
A: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报名时或活动中需向组织者如实告知自己情况,服从领队安排。户外活动是非常规性旅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属特种行程,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户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活动组织者有义务积极求援、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参与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保险等方式化解风险,参与者对此明白并充分理解。
B:在旅途过程中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生伤害或财产损失,将按有关保险条例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活动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请您仔细阅读活动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本活动如出现安全问题,与本论坛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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