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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北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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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资讯] 北京青年报:小五台挖草甸驴友道歉: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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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7-14 22:33: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怪不得草甸遭破坏,职业领队?真是为了利益啥事儿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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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7-14 22:5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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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7-14 22:52:45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也不要报着一个鄙视,愤怒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事情!

这个事情得分开看:
1:这位领队犯了错误,敢于站出来,就说明有能改掉的想法;
这次错误可能也是无知造成的;
当然受些处罚是必然的;

2:我建议大家用宽容的心去面对这个事情,
因为这个事情的影响,让很多初入户外的驴友知道了什么是不应该去做的!
让大家以后更加去维护我们共同喜欢的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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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7-14 22:5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
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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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7-14 22:57:03 | 只看该作者
黑葡萄干 发表于 2016-7-14 21:46
这照片看着好可怜~~~让他多做公益宣传吧~~~都会犯错改了就好~~~

你总是心太软。。。。。。。。

三年户外经历都没有基本的环保观念,真的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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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7-14 23:02:46 | 只看该作者
翱翔的鸡翅 发表于 2016-7-14 22:52
大家也不要报着一个鄙视,愤怒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事情!

这个事情得分开看:

仅一句道歉,现在就说宽容为时尚早。至少他该拿出点行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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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7-14 23:05:5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道理大家都懂,4岁小孩都知道不应该乱扔垃圾,有人犯规时候另一些出来说加强环保教育或是搬出LNT法则的时候我反倒感觉像是逗乐。从小的道德教育没起作用,拿LNT当圣经不是开玩笑吗?
处罚应该对其他人有阻吓作用,但按现行法律处罚恐怕是不痛不痒的,剩下的就是社会舆论了。
其实人自私有侥幸心理也正常,所以美国还有1/10的人蹲过监狱呢,国内盛传新加坡因为巨额罚款没有随地吐痰的,其实纯属瞎扯,我就多次亲眼看见他们随地吐痰,只不过是在比较脏乱不容易被抓到的地方。被处罚的人可能感觉很冤,100个犯规的人最多也就一个被抓,但那是活该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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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7-14 23:10:04 | 只看该作者
老特 发表于 2016-7-14 22:19
还算有勇气,在这个结果前,也是有一番斗争的。去接受处罚吧。

没看出勇气,只看到怯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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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7-14 23:11:28 | 只看该作者
微醺的岁月 发表于 2016-7-14 22:26
他愿承担什么责任呢?

这才是他该表明的。不表明,就有敷衍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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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7-14 23:14:1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人太多  已经没有好的扎营地点啦  只有陡坡  这时又不能下撤  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  还要保证人员安全 这时候怎么办  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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