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叶先生随家人到云南洱海旅游,入住了大理双廊沐水蓝湾客栈。预订的是星空观海圆床房。 8月1日,叶先生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日期办理了退房手续。但客栈客房部发现床单上有污渍。经查明,是小朋友不小心将饮料的果汁沾染到了床单上。客栈方面立即要求叶先生赔付400元清洗费。叶先生表示不服,随即拨打了消费者协会12315的电话,12315服务态度差劲。随后叶先生又拨打了当地旅游局的电话,接线人员态度冷漠。最后,咨询了当地物价局,物价局表示,并无此相关费用。 对此,当事人查了相关法律,酒店不该额外收取清洗费。酒店的设施本就是供消费者使用的,如果酒店能证明消费者是恶意损坏设施或者损坏设施较严重的,可以要求赔偿;但如果酒店无法证明,这种强行的索赔就不合理了。并且大理双廊沐水蓝湾客栈方要求赔付400元,如此高价,并无实质根据,只凭客栈方随口开价。对于当地12315消费者协会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完全没有一种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切实做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希望相关媒体进行跟踪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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