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涯孤旅1 于 2016-12-9 21:41 编辑
QQ群,320429044 电话;13439859498 时间安排[size=17.1429px];1月25日,20,12 分;北京西 Z43火车,26日,城西客运站坐大巴到塘口,27日;塘口村--药棚--2900营--导航架 28日;导航架---水窝子营地---飞机梁---梁1峰---梁2峰---梁3峰---2800营地 29日;2800营地---金字塔垭口---金字塔----塔1峰---塔2峰---塔3峰---西塬营地 30日;西塬营地---大太白梁---大石河---万仙阵---东塬---雷公庙---东跑马梁---拔仙台---大爷海 31日;大爷海(或玉皇池)营地---文公庙---明星寺---平安寺--羊皮沟。以上是参考行程,2月123号为机动时间。 冬季熬太是虐到极致的徒步线路,如果你想挑战自己的适应能力,加入我们吧。
【活动备注】 1:本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你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娇气的,没有时间观念及集体观念的请勿报名。
6:整队的速度取决于队伍中最慢的那个人的速度。
7: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9.发起人和活动参与人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10.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12.报名时请你认真阅读以上报名条款。
免责条款:协议
1:我知道活动的发起人只是活动的联系人,不是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不存在权力和义务关系。
我知道领队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的经验。他们也只是活动中的一员。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
2:我参加此次活动,我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包括活动中和路途中,自己对自己的生死负责,和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布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同行的队友和活动的发起人也只是活动的一员,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在不影响同行队友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尽可能帮助我
3: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帮助我,是自愿帮助的,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他们没有法律上帮助我的义务。我要自己对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的所有危险负责【包括生死】,我参加活动是我自愿的,是我自己的决定,如果发生危险或者死亡,我同意免除同行队友和领队的所有责任,包括法律上的责任。
4:同行的队友和领队对我的生死没有任何责任,【包括法律上的】,我自己对自己的生死有责任,我参加活动【生死自负】,这我是知道的,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也没有请我来,我是自愿参加活动的,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是自愿行为。
5:我参加此次活动,这就是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生死自负,责任自己承担】。我以年满18岁。我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6:请参加户外活动的人,自己购买保险,【绿野自由人户外保险】,如果不购买后果自己承担。如果在活动中和路途中发生意外或者死亡,赔偿责任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不承担,请发生意外人的【家人和朋友】,依据保险赔付和法律自行解决。和同行的队友和领队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责任。就是说没有权力和义务的关系,就不要在说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你应该负什么责任啦。同行的队友和领队他们都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
7:请报名参加活动的人,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如果报名就表示同意以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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