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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资讯] 从救援队长到猥亵杀人犯,聂李强如何一步步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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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01:2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救援队长到猥亵杀人犯,聂李强如何一步步走向死亡?
[size=0.16]全球热门
[size=0.13]2016-12-0519:551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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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李强曾对母亲说:“妈啊,你不知道,把人从山上救出来时的那种感觉?真是很满足。”

然而,今年1月15日凌晨,这位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却向一对年轻姐妹下了毒手。他用榔头猛击两个女孩头部,还对一个女孩进行猥亵。16岁姐姐死亡,14岁妹妹伤残程度属八级。

聂李强。

12月5日,此案在西安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聂李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酒后临时起意行凶

办案民警对媒体称,“聂李强之所以选择这两名受害人,其承认完全是临时起意的行为”。

受害人是一对年轻姐妹。姐姐初二上了一学期就到西安打工,妹妹也是读到初二跟着姐姐来到了西安。她们对家里人说,自己在饭店当服务员。她们的父亲房先生说,女儿从来不让他们到西安探望,直到事发,才知道女儿租住在甘家寨。

1月15日凌晨三点左右,姐妹俩下班了,从吴家坟搭乘出租车准备回到甘家寨的住处。

她们碰上了聂李强。

当时的聂李强刚在甘家寨的一个女性朋友处待到很晚,喝了酒,吵了架。心情不愉快的他看见了这两个年轻女孩,起了歹意。他拿着户外常用的榔头尾随这对姐妹,就当她们马上就要开门回家时,他拿出榔头猛击她们的头部。

一个女孩倒地,聂李强对其进行猥亵,裤子被脱到小腿以下。随后,他又在逃跑的过程中,拿走了另外一女孩的提包。

事件最终导致姐姐死亡。妹妹在医院里醒了过来,看到爸妈就喊:“爸爸,赶紧打110报警。”她却忘了发生了什么。

对于自己亲手造成的一死一伤的恶果,聂李强行凶后,却像没事人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他甚至组织了30多名救援队员去秦岭拉练。

在此过程中,救援队员们并没有发现他们的队长有什么异常。拉练结束,1月17日中午,聂李强组织了一个搜救小分队的聚餐,聚餐刚开始,他就说有事情要离开。

自此,他消失在了救援队员的视野里。

曾有性侵前科

聂李强有“天使”的一面。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一支民间救援力量,参与了许多救援行动,而这其中就有很多聂李强的身影。

2014年8月3日,秦岭小峪山洪暴发,9人死亡。聂李强在河道里打捞一死者尸体时,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死者裹上。

2015年11月1日, 8名大学生在穿越终南山时失联,还是聂李强带领救援人员在一个沟道找到了这8名大学生。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员说聂李强,“是不是在用无止休的救援来救赎着什么?”

不过对于聂李强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以往情况,队员们并不清楚,只感觉他家庭不错,有个在上小学的女儿。

聂李强曾有犯罪前科。2001年,聂李强因盗窃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到了2010年10月21日晚上,聂李强喝了酒,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西安市西二环北段庆安运输站北侧时,欲对一名过路女子实施暴力性侵,幸被民警及时发现。

2011年1月聂李强因强奸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个月,2012年6月19日减刑释放。

聂李强的妻子说,聂李强出狱后,戒了酒,就投身到民间救援中去了。

“我也有孩子……”

聂李强妻子不明白丈夫为什么又要违法犯罪。

聂李强是否属于病理性醉酒?有人向法庭证明,事发那晚聂李强没有喝多少酒,而且酒后还能驾驶机动车。

聂李强妻子说:“无论怎么样,他是我女儿的父亲,我都会一直等待他亲口告诉我。”

事发七天后,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的聂李强投案自首。在此之前,他一个人逃到了宝鸡。

在知道聂李强投案后,妻子说:“心里也能踏实一些”。她看到新闻上的丈夫很憔悴,那几天肯定东躲西藏,没好好吃饭、休息。

女儿11岁了。妻子说,女儿不吭声,但什么都知道,还有同学问过她。

10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聂李强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期间,他想下跪道歉,却被法警制止。

庭审快要结束时,受害姐妹的父亲房先生质问聂李强:“我们都为人父母,你为啥拿榔头要我娃的命?”

聂李强只是默默地说:“我也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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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02:09: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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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12-6 02:0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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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12-6 02:43:01 | 只看该作者
人性啊!
如果这对姐妹在山里求援,我想他会奋不顾身上山营救的,也许还会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她们披上。。。
现在只能是死有余辜了。{摇头}

点评

人性打了个盹儿,兽性遛了个腿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6 06:49
这个人有犯罪前科,本性难改,时常发作。杀害无故姐妹,罪不可赦。免得以后继续祸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6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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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6 06:46:43 | 只看该作者
西域老狐 发表于 2016-12-6 02:43
人性啊!
如果这对姐妹在山里求援,我想他会奋不顾身上山营救的,也许还会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 ...

这个人有犯罪前科,本性难改,时常发作。杀害无故姐妹,罪不可赦。免得以后继续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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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6 06:49:44 | 只看该作者
西域老狐 发表于 2016-12-6 02:43
人性啊!
如果这对姐妹在山里求援,我想他会奋不顾身上山营救的,也许还会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 ...

人性打了个盹儿,兽性遛了个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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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6 07:56: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有两次犯罪前科的人怎么能担任这个职位?救援队这么缺人吗?他们管人事的领导收多少银子了,这里水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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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6 08:47:31 | 只看该作者
因果通三世,这是绝对真的,佛说:“要知前世因,今生受着是,要知来世果,现在做着是”。人和人之间都是这样,抱怨的,报恩的,讨债的,还债的。在轮回中,一直上演着这四种关系之下所发生的种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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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2-6 10:26:58 | 只看该作者
陕西省成立应急救援总队 将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0-08/30/content_3430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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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报道,不是山寨组织啊?怎么会招如此劣迹斑斑的人担任救援队支队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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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2-6 10:29:32 | 只看该作者
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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