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封山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辖区内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平衡,避免对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的干扰和破坏,使保护区内生物得到更好的休养生息,自然环境得到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对保护区所辖林区实行封山措施,公告如下:
一、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部辖区实行全年封山,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旅游、登山、捕猎、放牧、采摘等活动。需在保护区开展教学实习、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必须向保护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小五台山森林公安分局,将对违规进入保护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因非法擅自穿越保护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组织旅游登山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因搜救行动产生的一切救援费用,由被救援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由于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不具备专业的野外救援能力,加之深山区没有通讯信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很难及时有效开展,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不要非法进入保护区,请珍重自己,珍爱生命,珍惜资源。
特此公告
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