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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口记忆 于 2017-8-7 13:56 编辑
截止8月6日,《南宁市大明山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立法意见已结束。目前,就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形成了草案修改稿。
本篇文章转自【南国早报】,在此表示深深地感谢。
删除“2000元保证金”规定
市民意见:
主要集中在三点:驴友到大明山探险要交2000元保证金的规定,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斟酌;强制买保险的规定是否太苛刻;能否从减轻驴友负担的角度出发,设定一个快捷有效的备案方式。
人大法制委回应:
综合这些意见,草案修改稿删除了“2000元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一旦发生危险,救援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实施救援,要求驴友探险前必须提前报备。不报备不做处罚,但是跟发生事故后的救援费用挂钩。如果不买保险不报备,费用就高;反之,费用就低。以此来鼓励驴友买保险,给了驴友选择权。
为了让规定更有操作性,让驴友清楚具体需要备案的“驴行”区域,大明山管委会将向社会公布这些区域。
草案修改稿:
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根据大明山自然和环境保护情况,划定旅游景区(点)外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徒步、登山探险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徒步、登山等户外活动,团队的领队(组织者)或者个人,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网络等便捷的信息化方式,向大明山保护管理机构申报活动参与者身份、人数、路线、援救准备等信息。鼓励参与者购买户外或者登山保险。
大明山户外救援费用,实行政府、社会、活动者分担机制。在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明确禁止的区域进行徒步、登山等活动产生救援费用的,由被救援者承担60%——70%。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进行徒步、登山等活动,未申报信息或者购买保险的,由被救援者承担30%——40%救援费用;已进行信息申报并购买保险的,由被救援者承担5%——10%的救援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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