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查看: 286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走遍城郊] 带你去旅游之河南省新密市千年县衙——密县县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8-30 17:49: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驾车:郑少高速公路新密东出口左拐,或沿郑密路行车至新密老城区,按沿途路标指示即可抵达。
新密县衙博物馆位于新密市老县城中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密县县衙始建于隋大业十二年(616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各代,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县衙元代毁于战火,明洪武三年(1370年)知县冯万金于原址复建,至今仍保持明、清建筑风格。其中衙署内的监狱历代沿用,一直使用到2003年,专家称监狱使用之最,这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奇迹!
县衙经历代增修重建,毁于元代。明洪武三年,知县冯万金在旧址重建。遵循居城正穴,座北朝南,左文右武,前堂后宅。中轴线上建有钟鼓楼、照壁、大门、莲池、仪门、戒石坊、月台、卷棚、大堂、二堂、三堂、大仙楼、后花园、东西花厅。大门和仪门之间,有莲池,据称这是吾国县衙中之孤例。甬道直达仪门,是县衙的礼仪之门,平时关闭不开,只有新官到任第一天或迎接高官到来时方可打开,并且规定“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另外,县衙若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或公开审理重大案件,仪门也要打开,可以让百姓从中而入,到大堂前观看或旁听戒石坊,面南刻有“公生明”三个大字,意思是只有处以公心才能明察事情的真相,为北宋赵匡胤首倡。面北刻16个大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是南宋高宗颁示各州、府、县刻于大堂前,县官办理政务时举目可见,以警戒其秉公办事,如徇私枉法,则天理不容,是要求当官者要爱护百姓,不要做贪官污吏。到清初又把石碑改作牌坊,通称为“戒石坊”。正堂位于县衙中轴线上,为县衙建筑群的中心。长17米,进深12米,高10米,有立柱12根,建筑面积204平方米,与月台、卷棚成一体,高大壮观。每逢下雨,雨水在大堂与于卷棚间形成一道水帘,为密县一大景致。大堂前建卷棚,是高级官衙的建筑形式,在一般县衙中颇为罕见,对研究明清官衙建筑形式有重大价值。
二堂堂号为“三鉴堂”,为清代知县衷鲲化定名。“三鉴”即鉴于镜、鉴于古、鉴于人,唐代名相《魏征传》中记述:“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衰,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二堂是审理不公开的重大案件和大堂审案时知县退思、小憩之所。
二堂前厢房设有“宅门”,是县衙的咽喉之地。连接大堂和知县内宅。
三堂。是知县正常办公议政和接待上级官员的地方,同时也有一些涉及机密、隐私不宜公开的案件在三堂审理。
大仙楼。用于存放衙署内部印信和机密档案。内供奉守印大仙,祈求印信安全、官运亨通。
西内书房。知县读书、起居和会见知交之所。
退思堂,为知县退思省身的地方,“退思”二字源自《左传》“进思尽忠,退思补过”
监狱之门。对联写道:但愿人乐业,何患狱长空。这座监狱自隋代开始使用,至到2003年,密县拘留所才搬迁新址,是连续使用最久的县级监狱。此外,密县县衙内还开挖有地道,设有地牢,也属罕见。密县县衙导览图。修复后的县衙规模宏大。密县县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7:56:06 | 只看该作者






























IMG_20170816_103456.jpg (618.28 KB, 下载次数: 8)

IMG_20170816_1034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0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0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3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3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4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4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5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8-30 18:5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