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太阳雨 于 2018-2-27 13:07 编辑
3月1日起,2018驾驶证消分新规来了!
重要通知!重要通知!重要通知! 从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例说明: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据介绍,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需绑定多台车辆的, 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那么面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 一、“交管12123”手机APP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4.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二、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2.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如何进行实名绑定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下载APP的方式对很多人来说是最方便的 但不想通过app操作,也能到窗口完成哦! 带什么资料呢?接着看!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据悉,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眼”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所以,广大车主们 有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 赶紧在3月1日前尽快解决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