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查看: 304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驾)闲赏唐家山野樱花[宜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3-21 10:16: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自驾出行
开始时间:
2018-3-25 08:00
活动地点:
唐家山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3

本帖最后由 好名字真难取 于 2018-3-21 11:09 编辑

三月

正是繁花盛开的季节

所以

就让我们走进三月

一起去赏一赏那最美丽

                              最有代表性的“花仙子”——唐家山野樱花吧





活动地点;唐家山上玉京山山腰



活动时间;2018.3.25号,早上8点20中央公馆集合



活动装备;登山鞋或者运动鞋,适量饮用水,小零食水果,穿着靓丽的衣服樱花树下好拍照,登山杖,头巾,小雨伞一把。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独立热心,有好的团队精神



行程安排;早上8点20中央公馆集合并出发,经要钱,白马,南庙,洪江至唐家山停车场,后徒步登山2个小时左右到达山腰野樱花林,拍照臭美,风景创作,大约11点开始原路返回至停车场在到8号农庄A饭,酒足饭饱后休息片刻可返回宜!



午餐;统一安排在8号农庄吃饭,每人大约20元。


活动自驾;出车的不参与A油费,拼车的按每人25元给出车司机,报名人数按照每车5人算,出车的优先考虑。


活动目的地;领队也还未到过,所有活动地点照片还待我们去探索。



活动领队;野火  15879542270 微信同步



路线申明;此户外活动路线存在一定风险,可能有落石,路滑摔跤风险等..
此活动可能人员较多,愿飞扬的友友除了照片脚印,其余啥垃圾都不要留下,领队跟加不愿见到那种,折枝之类来拍照的,愿大家好好享受自然,不要破坏它。




1、本活动非旅行社组团旅游,是属有共同爱好的驴友自发组织共同参与的户外活动,活动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活动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活动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也需参加者共同商定采取措施;活动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安排协调,参加者必须服从大多数队员意见而安排的行程,才有参加活动的权利。
2、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活动,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活动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活动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活动内容和《南海海钓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活动统一安排和《南海海钓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也同意自行承担因为行程改变而带来的直接或是间接损失及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参与队员的行为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则此队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导致队员本人伤害,则此队员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和连带责任。
3、本次户外活动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包括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坠、溺水、闪电、失温、咬伤、刺伤、袭击及各种意外伤害,甚至死亡;队员出发前,一定要明确知晓以上隐患,并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如果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严重影响生命安全的疾病,绝对不可以参加此行程,如果隐瞒病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队员需要清楚的知晓活动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在保险承担范围外的部分,队员需要全部承担,活动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适用于所有可能面临的风险中。
4、在活动过程中,遇到队员有突发状况,比如突发疾病或是外在因素的伤害,急需返回救治,则全体队员需要无条件返回!
5、行程中,领队及队员拍摄的照片及视频,行程结束后,俱乐部编辑后将用于行程回顾及俱乐部平台分享展示,参加行程的队员如有特殊原因不便发布个人影像图片,需向俱乐部说明,否则则认为默认许可








已通过 (3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小小林中鸟 2018-3-22 11:28
紫薇迎风

挂开心

2018-3-21 15:10
好名字真难取

我在唐家山等你...

2018-3-21 10:17
2#
发表于 2018-3-21 10:52: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满山遍野樱花开,赏花聚餐乐融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8-3-21 22:38:23 | 只看该作者
{鼓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8-3-22 22:4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