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新闻在江苏南通地区的各大网站、论坛引发关注,8月7号,南通通州区女市民李某通过微信群发表了攻击交警的言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南通通州警方依法对李某执行行政拘留2日。
这位李某骂了啥?很简单,六个字:土匪在查酒驾!
有市民不淡定了,就这么一句话,就被拘留了?就这么说不得?是不是处罚太严格了?
为还原事情真相,小编今天特意与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取得联系,通州警方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日以下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而对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寻衅滋事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处罚。
通州警方回复,因为李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够构成犯罪,加之认错态度良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减轻处罚,行政拘留2日。
网络图
在沟通中,小编注意到以下细节,发表一下个人观点,回应一些网友质疑:
首先,这位李某当时并不在“交警查酒驾现场”!很明显,在微信群中,她是看到别人在发南通某路段有交警查酒驾的信息后,做出了这样的“言论”,也就是说,她本人与这次南通交警查酒驾的集体行动并无任何关系,属于“坐在家里,动动手指把人骂了”!
第二,很多人质疑,警方就被骂了这么一句,就受不了了?小编在此要说明一下,抛开法律法规不讲,这一句“土匪在查酒驾”骂的不是某个个人,骂的是一个群体,一个正在正常执行公务的群体,简单点说,若他指名道姓地骂,说不定有个人情绪,可直接骂一群人,这是想干什么呢?
最后,“土匪”算不算骂人?没骂娘,没脏话,怎么就算骂了?这里小编如此理解,提到土匪大家会想到什么?“目无法纪”“杀人越货”!把执法者说成“土匪”,只是“骂人没带脏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