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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未被通知的情况下,被转团给‘北京潮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将5个行程中的第一个凤凰古城取消(被诉方理由是到达凤凰已是10月2日的上午,为不影响接下来的行程,不去凤凰)。
3,改变西江千户苗寨的行程为郎德古寨(理由为西江人多堵车,郎德是新开发景点)。
除第1点我因不知政策方面是否允许而未与被诉方沟通外,另2点,我完全不认同被诉方的说法。
首先,团友参团前咨询说单程15小时,而9月30日上车前,领队就谈起去年这个团的路程花费了40多小时10月1日无法到达。而今年在网页宣传中,依然使用这个行程安排,做为经营多年的旅行公司,在熟知国庆交通状况的情况下故意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我们签订合同。
其次,西江苗寨和郎德上寨的开放时间分别是1982年和1985年。新开发景区之说完全是不成立的,但郎德更简陋而且成本低。被诉方更改行程的欺骗手法与其推诿理由相矛盾。
在回程时,领队又以要去凤凰古城但是无法保证7日能到北京,会影响到8日上班来恐吓我们,强迫我们写“自愿放弃凤凰古城”卑劣手法!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跟团旅行的心理阴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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