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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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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伟-走遍中国】《去西藏、那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十日西藏行(4月27日—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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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07:07 | 只看该作者
西藏,
心灵疲惫时,最先想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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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08:2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男人,一生之中必须去的 “十个地方” 之一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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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25: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伟70 于 2012-2-14 16:38 编辑

本活动为《火车卧铺》活动。
如果想让领队带办火车票,则在报名时,“备注”清楚。或发手机短信给领队。
如果自己办理火车票,也请在报名时,“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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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以久  发表于 2012-3-2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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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1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报名须知 】:注意环保、绿色出行
                                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文物
1、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2、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3、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4、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5、免责条款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6、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7、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8、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9、队员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10、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11、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应该根据我们的免责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登山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12、选择报名,视为自动对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认同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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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向往的圣地,地球纯洁之地  发表于 2012-4-1 12:32
活动已经成行!请大家放心报名!!  发表于 2012-3-22 13:28
活动已经成行!请大家放心报名!!  发表于 2012-3-22 13:27
活动已经成行!请大家放心报名!!  发表于 2012-3-22 13:27
报名了,好美!  发表于 2012-3-14 08:53
领队,请帮忙订购《北京——拉萨》的往返***。  发表于 2012-3-14 08:47
去西藏旅行,人生无憾啊。。。。。。。  发表于 2012-2-17 17:35
真羡慕你们能去西藏!!神支啦。。。。。  发表于 2012-2-17 17:33
西藏,我来啦!!!  发表于 2012-2-17 17:32
西藏,地球上最后的纯洁。。。。  发表于 2012-2-17 11:38
西藏,我们神往的纯洁之地。。。。  发表于 2012-2-17 11:06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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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19: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伟70 于 2012-3-9 10:38 编辑

《西藏专群》:140469397(申请时,一定写明“西藏活动”)
欢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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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21: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伟70 于 2012-4-5 08:28 编辑

去旅行喽~~~

布达拉宫(西藏拉萨)
199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去西藏时,以下几种人不适宜前往:
1、 感冒中

2、晕车者
3、高血压、心脏病、哮喘气管炎、糖尿病。
4、孕妇
5、曾经有过高原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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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1:56: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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