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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百三:德勤公关私下沟通 黄浦法院一拖再拖(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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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11: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勤注册的中文网站将中国的台湾单独列为国家,复旦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百三8月30日上午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勤)触犯《反分裂国家法》,在其网站中将台湾列为国家。谢百三据此要求德勤立即改正错误、并在《上海证券报》、新浪网等媒体公开致歉,并提出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消息一出,一时舆论哗然,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怀疑者有之,漫骂者


   



有之,但更多的网友选择了支持谢教授行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从递交诉状算起已经20天,法院仍没有对此案正式受理。除了对网站进行部分修改和两次声明之外,对诉讼本身,德勤方面也没有做出其他的任何表示。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先生再次给新浪财经发来信笺,介绍了事件的最新进展。新浪财经全文抄录如下:

  由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在自己的网上曾有内容涉嫌违反《反国家分裂法》;我于8月29日到上海黄浦区法院起诉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这件事情引起了那么多同胞、朋友甚至很多海外留学师生的关注,据新浪网统计,有95%的人对我的举措给予了坚决支持,这说明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完整的民族大事上,全国人民的心是相通的。

  然而,直到今天,已是过了七个法定工作日之后第七天了,黄浦区法院一直未给我任何回音。9月12号(已是过了七个法定工作日之后的第三天)我的律师张晓葳去黄浦区法院询问进展情况,该院立案庭朱姓庭长说,这个案件属于重大疑难案件,我们正在研究。于是乎,实际上至今也没有回答我们,这个案子到底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出现了法院事实上“不作为”局面。

  德勤在8月29日前违反《反国家分裂法》是肯定的。尽管它后来改了一下,并由基层工作人员出面作了肤浅的道歉,但对自己所造成的政治错误认识是不深刻的。没有高层领导出面道歉;而且,也没有按我要求,在新浪网、《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向全国人民道歉。

  在此期间,德勤所聘请的一家国际著名公关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一个晚上来过一个很长的电话。希望我撤诉,她说,谢老师,德勤在网上已经改正了,也道歉了,你就撤诉吧,给德勤留点面子。我说,公私要分开,这事事关国家主权;德勤虽通过基层工作人员有道歉表示,但高层人士一直不出来,此外我认为也不深刻。她说,别的跨国公司也有类似错误,我们找到了10家。我说,这正说明了此事的普遍意义,起诉你们是起诉对了(她后来未念这10家的姓名。)她又说:赔款10万元是小数目,但我们不能赔,一赔,别人都告,都要赔。我说:其实从来没想过要这笔钱,说好是捐给希望工程的。当时要你们赔,也是希望让你们长点记性。不过不赔我10万元也行,你们是否另外赞助中国希望工程500万,办25个希望小学。她说:这事要请示。真这么做,不是德勤全错了?我说,当然全错了。在这件事情上难道你们还有对的地方吗?她说,要请教法律顾问。她还说,你看到报纸上有律师说的吧,违反公法,私人起诉不会受理。我说:你们的理解不对,违反公法,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起诉,一旦胜诉,是全国人民受益。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古训,怎么个人不能起诉呢,如果我到美国去,有美国人当面骂我的祖国,这不是在侮辱我的国家和我本人吗?我起诉他,美国法院会不受理吗?此外,如果违反公法,公民不能起诉,那么公民就可以听任跨国公司违反中国公法了,跨国公司也可以在是否遵守中国公法一事上获得特权了,即只有国家机关可以起诉它,万一国家机关很忙,忙不过来,老百姓就只好眼睁睁的看着跨国公司违反公法而无可奈何了,就不能监督他们了。她说,谢老师,建议你还是撤诉吧。一旦法院不受理,你不感到丢脸吗?我说:不撤诉,我相信法院会受理。这么多中国老百姓在关注这件事,说明事关民族、国家主权的大事,人心都是极其一致的。假如真的不受理,那就是法院丢脸,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悲哀。她说,不能让跨国公司太下不了台,否则会影响投资环境。我说,不怕,安达信垮了,中国照样前进。跨国公司能遵守中国法律,中国的投资环境会更好。

  本来,我不想谈这些事,但现在发生了两个情况:

  1、是法院真的至今不回答,朱信庭长说这么重大的疑难案子要研究,既不说受理,也不说不受理,实际上至今没受理。(注意:我认为这个案子是重大的,但不是疑难的,事情与是非曲直都是一清二楚的,疑难什么。)

  2、是上周末,在德勤网站上,竟将原来改正的“国家/地区”改成了模棱两可的“选择”。这个改动我认为不是无意的,因为下边排列的98%以上是国家,只有台湾等极少数应属于地区,加了“地区”,人们会意识到,“台湾”应该属于“地区”;去掉“国家/地区”,实际上又极易把人们引入“中国”与“台湾”仍是两个不同的国家的错觉上去,尤其是在万众关注下,既已改正并注明是“国家/地区”之后,再去掉这个后来特意加上去的“地区”,由于原来的“国家”是德勤网上本来就有的,是他们领导人愿意放的,因此这次将“国家/地区”一起去掉,实际上就是表明德勤领导人百般不愿意加上“地区”这个极其关键之词。这很可能是德勤领导层个别人真实的内心思想。这次显然是故意的,显然是在“中国主权应包括台湾”这个问题上打擦边球。这也再一次表明,德勤8月29日以前的违反《反国家分裂法》错误不象是无意、疏忽的。

  我诚恳地希望黄浦区法院早日受理或给个答复,如果不受理,我还马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直至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七个工作日必须答复原告,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在制定中国宪法、民法、刑法时,这个“七天”是司法界反复考虑了全国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而规定的,以“研究”为名超过七日不回答,本身就涉嫌违法。任何人包括司法机关本身都应该执法、守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可拖过七天这个法定时限,不应该有不守法的特权。否则,什么重大案子都可以拖过七天,都可以无限期拖下去。法律还有什么权威性和时效性。这种局面发生,实际上是中国法制不健全,不成熟的表现。我深切感到目前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是最糟糕的,也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

  这个官司,黄浦区法院让我们等着,说正在“研究”,我心里却已经不敢抱什么奢望。因为2001年,我曾五赴北京打过另外一场官司,当时涉及010107国债回购因违法被限制,状告财政部,回忆起来,情况与现在十分相似,也是法官认真严肃地对我说,这个案子很重大,很复杂,要研究要请示领导。我满怀希望等了半年多,多次与法官通电话,一直没有音讯。后来不得已,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告状,一年以后不得已到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每位法官都说要请示领导,要研究研究,但现在事情已过去4年多了,但各级法院至今还没有说那个案子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实际上是一次“不作为”的违法事件,现在类似的情况又很相像地出现在眼前。我希望这次黄浦区法院的“研究”及让我们的等候不是几年漫长“研究”及等待的开始。

  中国的法制建设必须大跨步前进,跟上经济、政治改革飞速发展形势,象黄浦区法院这样的拖拖拉拉不尽快回答,不作为是令人极其不解的。中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要在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不能一遇到问题就绕着走。法律要维护中国人民反台独,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要让海外人士看到,在这个问题上,全中国人民是同仇敌忾,万众一心、上下一心的。中国法制建设改革的进程必须加快,象这样全国人民关注,多家媒体报道过的,案情也十分清楚明了的案子都要“研究”十几天,乃至更长更长的时间,都手足无措,我们的法律在国内外人民心目中的权威怎么树立起来。近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过一系列非常重要的指示,希望黄浦区法院认真研学,同时我也希望司法界的专家学者们能关注与支持受理此案。

 
 楼主| 发表于 2005-9-20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真生气!希望大家一致声讨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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