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blackbird

我的呼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3-25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无知真的很可怕,我只好给他发一封不知道有没有病毒的email了

瘦马者,骨瘦而神飞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3: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也是不知道的,现在也知道了,政府的力量不够那就只有靠加强民间的力量了,只有加大宣传让更多的人意识

到这个问题,才会改善目前的状况。



文明是我们一手缔造的,但经常被践踏的,因为很多人的无知。

这个时代需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知识就象一个圆,学的越多圆也越大,也越发现自己的无知,圆外的世界到底有多大?



__________

见首不见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4: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英国人林塞不就是在长城上么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风景就在险峰高处

这让我心跳加速  汗如雨注  求助

真是糊涂 竟成为自虐驴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4: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事情的本质不同,威廉.林塞是研究并宣传保护长城,一个是违法宣传攀爬野长城。

而报纸上的他们去游玩也就罢了,可以说是无知游客,没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可是《京华时报》的编辑公开发表这样的文章,可是宣扬鼓励攀爬野长城的,还写了攻略,误导本来对长城保护就意识薄弱的人们,与《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背道而驰。这些编辑们怎么就没有一点法制意识和环保意识呢???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从事下列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

  (一)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设施;

  (二)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

  (三)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

  (四)刻划、涂污、损坏长城;

  (五)非法移动、拆除、污损、破坏长城保护标志;

  (六)在长城上架梯、挖坑、竖杆、堆积垃圾;

  (七)其他危及长城安全的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4: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经过北京市文物局批准的,

对北京周边未开放的长城的保护状况进行考察,研究,记录,为北京市文物局对长城(北京段)的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5: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3-25 17: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早看报时就想给报社提意见,忙了一天就忘了。坚决支持保护长城!应该提醒相关媒体消除负面影响。

Edited by 雁飞 on 2004/03/25 17: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