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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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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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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
发表于 2012-12-26 10:11:37 | 只看该作者
草原老鹰 发表于 2012-12-25 18:42
最后在此贴中说一句,以后不再此贴回复任何无聊的人。责任认定需要法院来定,在这里指责领队是不是怀有什么 ...

我不知道你的观点是什么,所以,我不评论你的帖子
如果大家不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只是仅仅看了一楼的情况说明的话,那估计大家都会说领队不仅是个合格领队,而且是个非常合格的领队,但前提是大家只仅仅看了一楼的情况说明!建议你把这个帖子从头看到最后,尤其是100页之前,http://bbs.lvye.cn/thread-596138-1-1.html我们不对个人进行口诛笔伐,但不等于无视有责任的人推卸责任,大家都是成年人,该担当的不要推卸,不该承担的,我想没有人要刻意逼谁承受!我相信一楼现在的心情肯定不好受,但我更相信最痛苦的是逝者的家属!逝者为大,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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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
发表于 2012-12-25 22:37:25 | 只看该作者
领队责任很大但天行的老板更有责任一个营业执照都调消的绿野也让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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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
发表于 2012-12-25 22:37:25 | 只看该作者
一般南方人会为了难得的雪景兴奋得欢呼雀跃,遇到暖冬还得上山找雪。北方人从小见惯了低温大雪为啥要在降温天还去爬山?有低温环境生活经历的人为何在变天的情况下冒进登顶?   看了几个当事人的贴,最后上山找人的那三个人和马云飞最后的对话“那好吧,你们也尽力了”却让我感觉怪怪的,如果不是枪手指导而是事实的话,那么马云飞当时面对的可能是重度失温几成死人的队友,解衣施救也无济于事。后悔;自责;失去伙伴独处黑暗山野;暴风雪;低温的恶劣环境会催毁最宝贵的求生欲望。  用生命的代价去为一系列错误救赎,最后还是显现了一个真男人的悲壮,指责漫骂都已无法改变事实,能够警醒后人才是这个事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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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
发表于 2012-12-25 22:38:18 | 只看该作者
砸碎吉他 发表于 2012-12-25 22:32
绿野的二逼领队年年有 ,可怜了脑残的无知新驴!灵山死的驴友还少吗,就是不吸取教训,建议长工严格限制冬 ...

决策者未及时流产这活动是最大的失误,参与者无知也不能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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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
发表于 2012-12-25 22:41:41 | 只看该作者
jessi84 发表于 2012-12-24 19:20
很轻描淡写的样子,不管怎么样,我都觉得救援不及时,在说了离开并不是你,如果你面临困境,应该才能懂得及 ...

他那个商业队有几个能在那种情况下救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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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
发表于 2012-12-25 22:43:22 | 只看该作者
无耻的(天行队) 09年前就被工商局吊销了执照。现在是非法营运几年时间。带死了2条人命。、不知道悔改反思。。还在继续发布元旦的线路!  试问 是不是2条人命太少。非要在元旦带出一车人命 轰动全国?? 绿野居然让这样的 非法运营队伍继续存在。 为非作歹  是不是要付连带赔偿责任???    现在天行队 。改名字了  叫  龙女队。。。。。。继续欺骗大家 报名元旦活动!   http://bbs.lvye.cn/thread-599811-1-1.html  天行队  无耻的 内幕! 请户外驴友关注!  关注自己生命  远离《天行队》    关于领队

煊儿,在绿野注册于2012年4月6日,4月开始参加绿野活动带队.
.零下20度,8级大风。五十个队员。。新手领队。。活动居然写计划里却写明:“此次活动没有多大强度,老驴热身!新驴拉练!    你们活着回来的队员。 你们应该感谢上苍!
.

点评

不正是因为她有背书所以才让人相信的么? 可惜。 现在已经有一方背书站出来拒绝承担责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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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
发表于 2012-12-25 22:43:29 | 只看该作者
快乐小财迷 发表于 2012-12-25 22:31
你也算备案领队,你还是辞去这个备案领队好。
论坛这么多商业活动充AA活动,毫无风险提示,你做为备案 ...

不抓辫子、不带帖子、不打棒子,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你喷不喷我,关我什么事;我只是奇怪论坛上的一点交流,你来句稀不稀的,真不需要你高抬,纯是我自己去交流去反思

包涵,不用,借你一句话,不稀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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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
发表于 2012-12-25 22:44:48 | 只看该作者
绿野近年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列表:

2006年5月:库布齐,1起,死亡1人
2007年3月:灵山,1起,  死亡人1人
2010年5月:库布齐,2起,死亡5人
2012年12月:灵山,1起,  死亡2人

绿野户外网必须彻底整顿了!

点评

都上凤凰网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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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
发表于 2012-12-25 22:45:14 | 只看该作者
快乐小财迷 发表于 2012-12-25 22:01
他都问好几个人了!我都不稀得回了,难为你还乐意搭理他!

热衷户外的想必都应该是热爱生活的人,既然热爱生活那更应热爱他人。
做为同行者的我们又或者是先行者的你们难道就这次的事情不该发问么?

现在您既然发问那必然又问必答。

首先,商业行为是煊儿自己在帖子上承认了的。
其次,既然您如此袒护那咱不妨打个比方,好让您能更好的体会到我的看法。比如前面是片雷区,你默不作声,看着别人上前去踩。那是你冷漠。但要明知前方的危险,反而迷惑甚至鼓动别人前方是安全的。那与谋杀何异?又比如。如果我现在发贴召集大家活动的话,能有几人参与?相反,煊儿就可以。为什么?因为她有“绿野”、“天行队”、“D级领队”、大量跟帖给她做背书。做为刚刚融入到这项活动的新人不恰恰就是因为上述背书而参加活动的么?轻信“老驴热身,新驴拉练”那的确是他们幼稚。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使得谎言拥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正当性。是的。三十年来最低温席卷京城,居委会的大妈都知道。我不认为每周上网发贴召集活动的人自己心里不清楚这点。所以那句话就应该被认定为是谎言。

文过饰非难道就是我们对待问题应有的态度?

人固有一死。但眼见同行伙伴的生命如此消逝,我觉得自己有义务站出来替他们要个说法。
行车不小心撞伤个小动物难免都会自责几天。
某些人对待生命的冷漠,对于此次事故的说明通篇没有一丝一毫的歉疚之意让大家所不耻...


原帖想必您没仔细看,建议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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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发表于 2012-12-25 22:46:41 | 只看该作者
冰爪 发表于 2012-12-25 22:25
包车就一定赚钱吗?不一定吧。

商业行为。
亏一万块钱也改变不了其经营性质。

点评

回错帖子了,sorry。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22:52
此贴到位。 亏钱是经营的不善,性质是改不了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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