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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wailv520 发表于 2012-12-29 17:15 ![]()
http://bbs.lvye.cn/thread-600938-1-1.html(转:天行队同行驴友发帖:人祸猛于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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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德判决:
1.危险天气组织危险活动,并有忽悠误导之嫌,是山难之首因,组织者负80%主要责任.
2.虽然在此情况下谁都会犯错,但小飞于下午4:30还在五指峰附近,并且没有让别人
知道其在2:00~4:30内究竟在干什么,显然也是导致此灾难的次要因素,应负20%的责任.
3.综合上述情况,由组织者一方分别向遇难者家属赔付20万元为妥,并罚其为绿野永久禁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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