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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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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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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发表于 2012-12-25 12:56:23 | 只看该作者
都他妈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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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发表于 2012-12-25 12:56:5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一个参加22号灵山活动队员的帖子,在此转发下。http://www.vjianke.com/ZI7WY.clip。这个帖子里说到了:“车上领队的介绍挺着还挺吓人,说什么不要逞强,下午两点半之前不管你走到哪,到没到最高峰,都必须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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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看到更多当天参加活动人员的文字记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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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发表于 2012-12-25 12:58:28 | 只看该作者
shuichai 发表于 2012-12-25 08:35
这个意思就是说,宣儿同志已经严肃要求马云飞下撤,是马云飞自作主张,带人冲顶,所以,宣儿是没有责任的。 ...

好,死人不会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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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就是这个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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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发表于 2012-12-25 12:58:48 | 只看该作者
看完,我更想哭了。沉痛悼念遇难的两个兄弟。这个队真不适合那天去爬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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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发表于 2012-12-25 12:58:55 | 只看该作者
博山 发表于 2012-12-25 12:47
准备严重不足,领对队员的筛选不严,冬日雪中灵山不是谁都能上的。应对突发状况混乱。本文写的有点让人心寒 ...

对于手台里面的对话,我就不相信有半句真话!自以为手台无法监控就可以胡编乱造!

点评

我也纳闷儿,既然有手台为什么交流的这么少,前队后队应该时刻保持着联系。逝者已逝,望其安息。生者端正态度,负起责任,总结教训,以慰藉逝者的灵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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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发表于 2012-12-25 13:00:02 | 只看该作者
草原老鹰 发表于 2012-12-25 12:54
首先提醒你现在不是好玩好笑的时候。其次要说的一点是你在我的发言里认定了这是一个不该组织的活动。我恰 ...

您的国语是数学老师教的吗?读不懂吗?这次活动发布之处所写的是“老驴遛腿,新驴拉练”,就是说那样恶劣的环境,有新驴参加,而且事先迷有培训,难道您觉得该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好不好玩,自有公论吧,您这样子和猫扳杠,实在不知意义何在。您如果有能力,那么请去帮助改善这种乱七八糟的状况,在猫这里浪费口水是迷意义的,猫不是领队,未来也不会作领队。因为猫担不起那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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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发表于 2012-12-25 13:00:23 | 只看该作者
南地 发表于 2012-12-25 12:58
好,死人不会说话的。

这女人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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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发表于 2012-12-25 13:01:30 | 只看该作者
领队的问题,大家说的够多的了,问题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帖子虽然没承认自己的问题,但,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事故已经出了,无法挽回,就要总结,领队们、驴友们、网站,各自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会怎么保证不出事?户外有诱惑,不是一个猫冬就能解决问题的,否则,雪山也不会有人去了,关键是对策,出发前、旅途中各种准备、组织、判断,等等,我非专家,大家中有的是,相信绿野会总结此事,不让悲剧重演。

其中,网站的控制这一关是最后的一道门,别让这么显见有问题的活动成行,是不是网站应该思考一下,我深爱着绿野,希望网站和版主以及备案领队们能更好地控制局面。

关于煊儿个人:
我要说的是:大家的拍砖什么的,群情激愤等也是必然,出来混,有问题就要承担,躲避不是办法,承担了自己该的,才能好好走好以后的路。就像一些开车出了事故的一样。
总结是一定要做的,悲痛过后,认真静下来总结是必须的,路总要走下去,明天总要面对,但愿你能勇敢面对!成为一个成熟的驴友。

也借这个帖子,祝两位驴友马云飞、无碍一路走好!

点评

逝者安息,生者更要坚强地走下去。但是更多的是要反思并总结教训,作为成年人,生命是自己的, 珍重生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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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发表于 2012-12-25 13:02:13 | 只看该作者
草原老鹰 发表于 2012-12-25 12:54
首先提醒你现在不是好玩好笑的时候。其次要说的一点是你在我的发言里认定了这是一个不该组织的活动。我恰 ...

猫强调的是这次活动不适合,难道有错吗?她招募的是什么样的人参加啊?“老驴遛腿,新驴拉练”,就是说有新驴参加,那种恶劣条件,不加培训,不做充分的准备,难道哈要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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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发表于 2012-12-25 13:02:36 | 只看该作者
心碎的私房猫 发表于 2012-12-25 12:42
猫有点儿迷看懂,为啥要马甲说话呢?

谁没个三朋五友的,注意我可没说狐朋狗友,想帮忙,还得昧着自己的良心,那只能马甲呗,说完了就完了也不怕别人知道。还有一种,自己为自己开脱不方便,可能利益相关,假装成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说貌似公道话为自己开脱,或者把水搅浑,转移关注重心。愿逝者有灵,灭了这些小丑!

点评

喵喵,谢谢解释,明白呢,呵呵,猫经验粉少的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04
马甲能把法院认定的问题给搅和了?顶多是良心道义上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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