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APP 下载 六只脚

楼主: 14916802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第二期抢楼争议的一点吐槽。这也只是个吐槽贴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3-10-31 13:50:43 | 只看该作者
不舍得给就别做什么抢楼活动,至于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2#
发表于 2013-10-31 13:52:1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3-10-31 13:52:47 | 只看该作者
张淑辉 发表于 2013-10-31 13:49
石山是13????不会是我认识的13吧?

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3-10-31 13:53:34 | 只看该作者
石山 发表于 2013-10-31 13:52
不是。

好的,知道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3-10-31 13:5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3-10-31 13:5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3-10-31 14:12:53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原谅我、仁慈、喧嚷”,对此我只能 呵呵 一笑

关于两账号同IP同注册,也就是所谓马甲的问题,之前已经发帖表明过了,不在多说!这是那个帖子http://bbs.lvye.cn/thread-849007-1-1.html

就像有朋友说的,那要看原活动规则里有没有限制使用马甲及如何界定马甲。

点评

帖子写的很明确了,并非说管理员没有失误, 而是指出在双方都有纰漏的情况下就尽量互相理解,不要揪住不放了。 看到您似乎因为抢楼的事情发表过几个帖子或澄清或吐槽或投诉,甚至某些言语涉及到了对管理员的人身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1 16: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3-10-31 14:22:13 | 只看该作者
zqdragon 发表于 2013-10-31 13:20
那我就来个地下室。

扇贝设计个活动,代替绿野的无聊玩意。

额,你写的太直白了。。。。  
我不喜抢楼,只在第一期跟过一次贴。

我感觉,抢楼活动本身虽然无聊,但是也不能全盘否定、还是可以推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作为发起者,制度和规则要梳理清楚,尽量不要使别人产生歧义;
其次,作为参与者,参与的主要原因应是加人热火朝天的游戏中、而非所谓的奖励。适当的奖励只当做手气就好,得到了可喜,没得到不可悲,应尽量淡定;

最后,作为旁观者,很多事情要看清楚全部内容,再全盘考虑,防微杜渐。



对于此事,从头至尾,我大体知道,但没有发言。
主要是认为双方都有不妥的地方。
首先,“连续刷楼三层以上”的问题,不应该包含三层,这属于组织者表述不清、含糊定义。
其次,马甲论等,既然两个号邮箱留的相同,虽然实际登陆人员不同,但是管理层认为是马甲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只强调自己是两人操作,那么大多数系统的管理员都没法干活啦~~~

-------双方的心情我都能理解,还是尽量淡定吧。我和绿野的所有人都不认识,此处也不是和稀泥,只是实话实说,不喜勿喷。


点评

注册马甲,通常换个邮箱。这马甲水平也不高,一眼就能识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1 15:59
同意。双方都有不当之处。 另,不就是个游戏吗,何必那么认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1 15:56
扇贝不错,干脆你承包个版面,我跟着你混得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1 14:46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3-10-31 14:26:14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对于相同IP就认定为马甲一事,我本质上是不支持的。

点评

嗯,这是坚定马甲的唯一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1 15: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3-10-31 14:38:45 | 只看该作者
老海豹 发表于 2013-10-31 13:52
谢谢楼主对俺的评价
我没关注那个抢楼活动,不了解情况。。。
希望双方消消火,有问题平心静气的沟 ...

我在本帖第29和30楼跟帖了,有空时请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