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爱情论”要不得 这里我想谈一谈父亲对于爱情及其实践的看法。这个问题,对父亲的一生是重要的,对我们这一家也是重要的。 父亲对于爱情问题一向谈得很少,在他写《人生漫谈》系列杂文的时候,一直写到三十几篇,还没有写到这个极为重大的人生题目。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的心情下,才写了几段有关爱情的文字。 关于什么是爱情,一向众说纷纭,各路大家见仁见智,看法不尽相同,甚至有天渊之别。父亲则把人们对爱情的态度分为两大流派: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 而他把自己归到现实主义一派。从他写的仅有的三篇论爱情的文章可以看出,他不仅是现实主义派,还是超级现实主义派,或者说是极端现实主义派。他的第一篇文章是讲现实主义,第二篇是讲现实主义,第三篇还是讲现实主义。那么,父亲所谓的现实主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说白了,或者说得极端一些,就是,世上本无爱情,若说有,那爱情也只不过就是性爱。性爱是本能的,是易变的,是随机的。不用对它过于重视,花太多时间。 对于婚姻,父亲没有明确的论述,他认为婚姻只不过是缘分而已,和爱情并没有多大干系。既没有爱情,那婚姻也就谈不上是爱情的结束或开始。至于那些既不懂爱情又不懂婚姻的人,更应作别论。 他很赞赏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和散文家蒙田对爱情的看法。的确,蒙田对爱情、友谊和婚姻都有极为精彩的论述。他把友谊看得高于一切,给予极高的评价。而对爱情和婚姻则有一针见血的褒贬。他说过,“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情感,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热忽冷,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爱情主宰我们的时间愈短,我们的生命就愈有价值”等等。 蒙田对婚姻也有极为独特的分析。他说,“婚姻是一种明智的交易”。“不管人们口头怎么讲,实际上人们不是为自己结婚……婚姻的用处和好处关系到我们的世系,远甚于关系到我们本人。故而,我认为这事由第三者来操办比自己亲手操办更好……更合适。”这说得多么精彩!他又说,“假如好好缔造,好好对待,婚姻实在是我们社会再好不过的构件。我们少了它不行,然而我们又贬低它、践踏它。如同鸟笼一样:笼外的鸟儿拼命想进去,笼内的鸟儿拼命想出来”。“要缔结美好的婚姻,需要汇集很多良好的品德”。蒙田还谈到爱情和婚姻的不同目的,心灵与肉体的关系等问题,其论述无不切中要害,精彩至极。 然而,父亲虽自附于蒙田一派,但也认为,蒙田的观点“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尽管如此,他是同意蒙田的,他愿意要求现今的青年,包括一般人,按照蒙田的理论去做。他甚至给青年们恋爱的时间长短做了建议:“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下来的时间“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去“搞点事业”。 理论上讲,这真是再好不过。可是我们冷静想一下,如果大家真的都按蒙田的看法去做,也接受了父亲的建议,那人类的生活将会成为什么样子?你不觉得那样的生活,和由那样生活着的人们或家庭组成的社会,会太赤裸、太机械,太冷酷了吗?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成了蒙田或者父亲那样的人,事业一定会很发达,GDP会很高,可是那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他真的像文章所写的那样是爱情的冷血动物吗?也不尽然。他说他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结果,也没有实行“婚后恋”,以便去建立真正具有感情的家庭。但是,为什么会这样,他从来没有交代过。他拒绝了他可能得到的初恋,拒绝进一步培植感情,从而使婚姻和家庭失去了幸福的基础。 可是,在他的生活经历里,却也曾有许多位女性使他产生过爱的冲动,显示出他也有对异性的爱的渴望,可是都像天空中的流星一划而过。譬如,大家已经知晓的他与德国姑娘伊姆加德的恋情,就属于这一类。而与其他几个女人的瓜葛,似乎并没有达到所谓恋爱的程度,又似乎只是一相情愿,但无论如何,他对她们的倾心,好像也是有回应的。其所以如此,我以为是受他自己的理论,也就是他所谓的现实主义的指导,让他成为爱情和婚姻的冷血儿。至于是什么原因使他有了他的理论,他的理论是否正确,只可能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了。 所以我以为,不要把爱情和婚姻过于理想化,但最好还是不要把罩在它们上面的理想的光环摘掉,还是让爱情和婚姻戴着理想的光环,这要比让它们赤着身子好。把事情的本质都放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们的生活失去理想的光环(或说浪漫的光环),那人们的生活还有什么意思?理想的光环本身就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人为地把它去掉,是对生活的扭曲。 蒙田还说:“我本人对于不经过理性判断而在内心产生的这些意向,表示格外的淡漠……有人抱着出生的婴儿充满热情,而我对这个……小东西,决不会产生感情。”他主张“天性和理智相互推进”才会产生“真正的父爱”。这都是精辟的见解,可是如果人们都按照他的理论去做,世界充满的将是冷冰冰的理智,那人们的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能说那一定是很可怕的。理想地说,爱情应该是男女之间的情投意合,牢固的爱情应该是爱情加友谊(或感情),而且应该尽量是那种高尚的友谊。婚姻则应该是爱情加法律。因为婚姻是对爱情不专一的约束。在爱情的问题上,父亲既然持有与蒙田一样的观点,那他就像那一只鸟,让人塞进了笼子,想出来但又没有勇气;在里面但又不甘心,不好好缔造,好好对待,偏偏又发展了蒙田的理论。结果,他的婚姻由于没有爱情和友谊做基础,徒具形式,酿成了他的生活和家庭的悲剧。父亲已经自食其果,还要把他的理论传授给大家。所以,我劝大家还是不要接受父亲的爱情理论为好。 在迟暮的岁月里,父亲饱尝着自己爱情和婚姻观带给他的苦头,感叹着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和“悲剧性的人物”,可是,他却不知道这正是自己酿造的苦酒。 也许是命运之神的安排,他在饱尝苦酒的同时,却意外地似乎得到了一瓶甜酒,因为在这时,像上面说到的那样,他意想不到地有了“不是亲属,胜似亲属”的“知己”,有幸尝到了家庭的“温馨”和“滋润”。对于父亲而言,这虽谈不上爱情,但至少是一种友谊的表现,他可以以此得到安慰,证明自己的爱情观和意气用事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恶果。可是,他并不知道,给他造成良好印象的眼前的一切,竟然是一种假象,正是在这种假象掩护下,人类最丑恶的东西被掩护了起来,十分自信的父亲竟然也要为自己的自信付出代价,并用最大的毅力和勇气去纠正它。因为,曾被父亲誉为“不是亲属,胜似亲属”的那位义务打工者,在私利的驱使下正逐渐变成一位极端贪婪的人,她的目标已经不是为父亲服务,而是要整个占有父亲的一切。 父亲常说,他不糊涂,谁要说他糊涂,谁才是真糊涂。全部的不敢贸然下结论,至少在这一件事情上,父亲却的确糊涂了一把。过分的自信,看来是靠不住的,人们应该汲取这一教训。 摘自《我和父亲季羡林》新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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