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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鸟会】5月31-6月2日四川茂县九顶山观鸟活动通知(限报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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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11:02: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顶山位于岷山山系龙门山脉中部,属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的一部分,由海拔七百多米急剧抬升至4989米,巨大的高差使这里成为众多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加之在地质年代史上又幸免于第四纪冰川的侵袭,保存下来了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和完好的典型垂直植被带谱。现在生存有未被古中海所浸盖的古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植物和第三纪古热带植物的孑遗种类,如:珙桐、秃杉、经豆杉、银杏等56种以及大熊猫、牛羚、金丝猴等41种珍稀动物,其中与恐龙近亲的蝾螈是活化石中的典型代表。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野生动物的市场价格越来越高,这里吸引了大量盗猎者,导致盗猎活动越来越猖獗。到九十年代中期,金钱豹,云豹,青麂等野生动物在茂县茶山村方圆100公里山林范围已经绝迹,其它很多物种也处于濒危状态。盗猎分子使用的辅助工具主要有枪,猎狗,尼龙绳套,钢丝套,铁脚架等,其中钢丝套在九顶山就有二三十万个,由于其不易腐烂不易拉断,如不清除,将长期成为野生动物的致命威胁。此外,由于盗猎分子在动物稀少时采用放火烧林的方法驱赶动物现身,每年有大量的森林被毁。加上村民不懂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乱砍滥伐现象也很严重,致使九顶山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逐年有所退化,并出现山体滑坡等现象。

从1995年起,余家华老师便组织村民对进入九顶山下绳套、打猎、挖药的人,进行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直接对猎有动物的猎人宣传教育达几百余次,并清除九顶山境内有大量钢丝套绳、陷阱。2004年在茂县乡村发展协会秘书长刘志高、联合国志愿人员张义平老师帮助下,余家华老师在当地成立了“茂县九顶山野生动植物之友协会”。

2004年至2005年,协会组织巡山队员对山上的钢丝绳、铁夹等狩猎工具进行了集中拆卸,协会累计拆除了偷猎者放置的90,000个的捕猎套子。从2004年至今10年来,协会巡山四十余次,直接面对猎人开展反盗猎活动几百次,其中由于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刑的盗猎者有4个,直接缴获猎人枪支11支,给公安局提供情报由他们收缴的枪支有4支。

目前协会的巡护面积已达200平方公里,占九顶山总面积的近二分之一。由于他们的工作,盗猎者人数和次数近几年已大幅降低,在九十年代面临绝种的羚牛、林麝、马麝、黑熊、大熊猫、苏门铃等都恢复了很多。在2006年巡山过程中,看见40-50只川金丝猴嬉戏不是难事,此外还看见过熊猫粪便。林麝、马麝由原来观察到的各十多只发展到现在的各100多只。2010年8月,协会会员蔡文华发现在距村子大约一公里的癞子坪,有一只林麝在活动,这是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在此地看见林麝。

去年5、6月有人在茶山村周边及九顶山上观察到了总共135个鸟种。我们这次组织九顶山观鸟,不仅让大家去了解四川的自然资源、山川地理、民风民俗,而且可以以多种形式支持余家华老师和他协会为保护当地环境所作的贡献,希望大家踊跃报名!

此次活动主要就是在2000米海拔的茂县茶山村周边观鸟,若有人想爬山登顶,自己最好携带睡袋和帐篷,可以提前和余家华老师商议,需要几个向导、何时上山、在山上呆几天等,注意上山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自负哈!

茂县九顶山周边鸟点介绍:孟屯河谷、成都青龙湖、德阳鸭子湖、康定、卧龙保护区、九寨沟等


行程安排:
05月30日,下午一点半在四川成都茶店子客运站的德克士店前集合,一起坐长途班车去茂县,3小时后到达,下车后余家华老师派车接上山,入住茶山村农家院,吃晚餐。
05月31日、06月1日,在茶山村周边观鸟。
06月2日,上午观鸟,午餐后陆续回京或自行活动。


活动领队兼指导:李强 13001076278

当地向导:余家华(茂县九顶山野生动植物之友协会会长)


活动说明:

1. 参加者请尽早发邮件至nps7@qq.com报名,包括:姓名、人数、手机号、身份证号(请大家尽量都上保险!)和住宿要求,收到“报名成功”回复后,请按活动通知自行购买往返火车票或飞机票,购票成功后请告知领队相关车票信息。活动费用(不包括火车及飞机票钱)会员每人600元,非会员每人610元,包括:当地食宿、租车、保险、通讯费、指导费等,特别说明,此次活动结余机构留下300元外,剩余全部捐献给茂县九顶山野生动植物之友协会;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5月26日21点。

限报20人

咨询电话:010-65232040/52721612/52721615转808李娜

特别提醒:

如在报名之后因临时有事而不能参加活动者,请务必在05月28日中午12点前与领队或自然之友办公室说明,如果没有事先告知自行不去者,须补交保险费(6元)、租车费。


2.活动前请认真阅读以下《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


3. 外地观鸟请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4. 请自带观鸟装备如手持双筒望远镜及图鉴,以体积小、轻便、能防雨为佳(包括手电)。视天气情况,带够衣物;为了不惊扰鸟,请不要穿鲜艳色彩(红、黄、白)的外衣,不要大声喧哗;看护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小孩影响他人观鸟,并请勿带宠物参加活动。


5.注意安全,不能单独行动;爱护自然,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不要随意折树枝、采摘花朵,不易自然降解的垃圾随身带走,维护好自然之友的形象。


6.远郊区的观鸟活动户外运动量较大,请年幼体弱者自行斟酌能否参加,特别是具有潜在发作病症患者不要参加。


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

自然之友是以开展群众性公众性环境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建立和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文化、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的公益团体。自然之友下属的主题活动小组是为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公益事业的公众提供相关活动参与活动机会的组成方式。因主题小组的活动部分涉及户外,为了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主题小组活动的可持续性,特制订该须知。


一、原则
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所发起的户外活动具有以下特性:
1.非营利。
2.为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公益环保事业的公众提供自然体验的机会,通过活动加深环保理念。
二、程序
由主题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交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活动概述、行程安排、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等。经自然之友会员部核准,在自然之友网站发布相关活动信息,接受公开报名。
三、财务
1.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半途加入或退出者,需承担活动均摊部分的所有费用。
2.活动前由组织者做详细预算并公布,缴纳费用以实际费用发生为准,多退少补,如有活动参与者自愿捐出活动节余,其资金将做为该主题小组活动基金,由自然之友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本着公开、透明原则,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和活动基金的使用明细,将发布在自然之友网站上。
3.非会员除交纳活动费外,需交纳管理费,活动费用50元以下,交纳5元管理费,活动费用50元及以上,交纳10元管理费。
4.活动领队(每次活动限两名)除活动费用由此次活动参与者均摊外,此外,不得从参与者那里收取任何劳务、组织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
四、组织
1.由自然之友会员部指定的主题小组工作委员会委员制定活动计划,并指定该次活动领队。
2.活动中,领队负责活动的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3.领队要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装备、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并对活动不适宜参加者予以劝退。
4.组织者有权在活动中劝阻直至制止参与者不合规定的行为。
五、参与
1.活动参与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者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2.活动参与者要自备户外活动所需装备。
3.活动参与者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4活动中,参与者应听从领队指挥,不能独自一人行动;如两人以上行动,应告知领队并在获得领队同意后,方可行动。
5.遵守活动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由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自动放弃参加活动。
六、安全及免责说明
户外活动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更好地开展户外活动,同时避免参与者人身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请参与者自觉遵守、履行主题小组有关安全的规定和告知事项。自然之友及户外小组对户外活动所应了解的安全事项和所具有的危险性尽到告知义务,对于参与者在户外活动中所受到的人身损害,自然之友及户外小组不负任何责任。具体注意事宜及免责条款如下:
1.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活动组织者的组织、管理及安排,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参与者必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
2. 活动参与者,由自然之友统一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为参与者提供意外保障保险、身故处理费、医疗保障保险、医疗补充保障保险等保障。
3.主题小组户外活动为会员自发自愿参与的活动,组织者、领队与参与者之间无合同关系;户外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潜在危险性,自然之友认同报名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对户外活动的危险性和潜在的风险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因不可抗力而出现事故或因不可预测因素(如急性疾病等)造成身体损害、伤亡时,活动领队及所有参加活动的成员只承担全力救助的义务;自然之友及其他成员对受损害或伤亡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产生任何问题的纠纷,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免责声明依法解决。
4.未经活动领队人员允许,私自单独行动造成的意外和伤害事故、以及由于自身过失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完全由事故个人负责;因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未听从领队及组织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上的领导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自然之友及本次活动领队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活动参与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有监护人陪同,对潜在的危险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及意外伤亡时,自然之友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6.自然之友已经对本次活动安排、注意事项和细节,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危险,具体组织、活动管理办法已尽到详细充分的告知义务;凡报名参加者,自然之友均视为报名人员已经详细了解本次活动的规定和相关责任,并全部接受本公约约定的注意事项和免责声明。
欢迎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自然的公众参加主题小组组织的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请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仔细阅读《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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