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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八卦] 2013中国大陆山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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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21:5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中国大陆山难报告

本文摘自中国登山协会《2013中国大陆山难报告书》
2013年的登山(专指高海拔登山)呈现出安全、稳定的良好状态,没有发生死亡的事故,是历年来的一个重大突破,反映了登山者自身的身体素质、安全意识、操作技术等方面的提高。户外山难则有所上升,全年户外遇难人数为自2001年有统计以来的最高值。另有4例失踪,根据搜集的情况判断,这4人应该已经遇难死亡。
2013年户外山难致死的原因按数量排序,分别如下:坠落重伤死亡16人,溺亡15人,猝死5人,其他疾病(心脏病、胃穿孔等)致死3人,失温2人,死因描述不清2人,雷击1人,其中溺亡大多数死于山洪爆发中,多发生在运动途中和夜间露营时,遭遇山洪暴发溺亡的主要原因是路线的选择错误和对天时水文判断失误所致,反映出活动的组织不当,如领队领导力严重不足,即便是结伴出行,召集人或领队也难辞其咎,只是整个队伍没有法律保护,遇难者也就只能自负其责了。
2013年户外山难的项目分布,依发生数量排位:穿越(13人)、登山(13人)、漂流(8人),徒步(2人),溯溪(2人)、越野跑、帆板、游泳、攀岩、速降、溪降各一人。其结构分类与往年类似。所以还是要重复一次:没有不危险的户外,毫无风险意识是最大的危险。徒步死亡2人。其中一人死于北京野长城徒步,长城司马台段和箭扣段已多次发生户外事故,应该引起户外爱好者和有关方面的重视。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为预防或减少减轻山难的损害首先要抓好安全理念、知识、技能的教育传播。登山户外运动的安全保证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广泛的、持续性的社会安全教育是这个系统工程的第一步和关键环节之一。
2009年遇难人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之一是当年发生了6起群体性遇难的恶性事故有关。该6起山难共造成36人死亡。其中在重庆发生的山洪暴发致死19人,引起了全国的震惊。自2010起有回落势头,2011年遇难人数明显减少,降至2009年的63﹪,这和加强管理,杜绝恶性群死性事故有直接的关系。2012年的形式不容乐观,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案例有8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山难有4起,以上共死亡21人,占遇难人数的一半,2013年,又发生了一起8人在漂流活动中溺亡的重大事故,占本年度死亡人数的19%。另外我们也要加强研究山难原因的判断,使之更加标准规范化,要建立全面的报告机制,使统计数据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户外运动的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在统计中发现山难遇难者多数属于结伴,网上招募组团及个人独自参加户外活动,这也是目前山友出行的主要组织形式。网上招募组团及结伴活动中遇难共27人,占总人数的61%;另有5人在单人活动中遇难,约占户外遇难者的12%;由社团法人、工商法人、机关学校等单位组织的户外活动遇难人数较少,共12人,占总人数的27%。很明显,组织形式松散,没有责任主体的户外团队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发生山难也难以应对。说明了现存户外运动运作的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发展需要,法制法规建设滞后,需要不断改革完善,配套落实。运营机构的资质认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要尽快开展起来。如果有足够多的户外运动运营机构能为山友提供完整、安全的优质服务,吸引他们参加组织良好的户外活动,户外运动的出行形式就会发生结构性转变,会明显提高安全系数。早期经营户外活动的俱乐部由于难以生存,大部分都放弃了,AA制便成为主流。这两年,安全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希望得到专业性的指导和专业性的服务,户外运动经营者也随之回归。北京、深圳、浙江等地产生了一些体育服务公司,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管理部门再推一把,这个市场会有较大较快的发展,户外安全问题也会随之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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