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海豹 于 2014-6-14 19:49 编辑
甲乙双方共同完成一个商业件事,一般需要签署一份合同。
为避免纠纷,一个很简单的商业活动,有时也签合同。例如去家具城买个床垫、玻璃茶几、几把椅子之类,几百块钱,需要先签个简单的合同(合同与订单往往是一体的),之后再交钱。
订立商业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平等互利。联想集团,世界500强,如果从一个小餐馆订午餐盒饭,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即使双方财力悬殊,也要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合同。
一个商业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甲方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违约处理条款(分为甲方违约怎么办? 乙方违约怎么办?)
最后是:产生纠纷后,如果协商不成,写明在哪个法院打官司!
现在的AA活动,实质上也是领队(甲方)与队员(乙方)合作,完成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圆满完成后,领队(甲方)虽然不挣钱,但可获得队员、帅哥美女、网友的赞扬,获得满足感,为自己的QQ群拉人,为将来带商业队打基础!队员可在登山徒步活动中看风景、拍照片、认识帅哥美女。
不过,现在的AA活动召集帖,领队(甲方)的权利一大堆,而且免责条款很多条;责任除了带路,好像无其他任何需要落实并追责的责任;队员的权利,好像除了被允许跟着领队走,无其他任何权利?责任一大堆!免责条款是零!
领队与队员的权利、责任严重不对等!严重不平等!
活动结束后:
1、如果无事故,并且大家玩的开心,则皆大欢喜!
2、如果领队带错路、中途对队伍掌控不力、中途丢人,虚惊一场,但无事故发生,大家回来发帖批判领队。。
3、万一出现重大事故,队员伤亡,从活动召集帖上看,不管领队是否尽到提醒、告知义务,不管领队在活动中是否犯了重大错误,领队在活动召集帖中早把自己的责任撇的干干净净,1毛钱的责任也不用承担!
(绿野的商业活动召集帖与AA活动召集帖几乎完全一样,领队挣钱了,但万一出事,商业领队也在活动召集帖中把自己的责任撇的干干净净,1毛钱的责任不用承担)
以上,只是泛泛而谈,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抛砖引玉,谢绝灌水,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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