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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八卦] 黄金周旅游九大陷阱巧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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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1:0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又到了出外旅游的好时节。旅游不仅能够使人的身心得到锻炼,通过旅游还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土人情。可是,在享受美景的同时一定要警惕旅游陷阱。根据旅游投诉的热点来看,现在很多旅游陷阱越来越隐蔽,消费者在黄金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以下消费陷阱。

  陷阱一 景点缩水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如×××一线,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停留下来让游客仔细游览的时间。

  应对方法: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此方可维护自身的权益。

  陷阱二 低价引诱

  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令人难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价的陷阱。如“零团费”、“负团费”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

  应对方法: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消费者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行程路线的不同,都会影响旅游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难有服务质量保障的旅行社。

  陷阱三 强迫消费

  目前由于零团费风行,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因此,在游程上缩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本应游览一个小时的景点可能让你半个小时就要集合。有的景区门票在游客报名时只含大门票,而里面的一个个小景点也要花费不少的钱。进了大景区,小景点就一个套一个,你不得不花钱进去。有时候导游还会安排游客到一些自费景点游玩,而这些自费景点的收费通常都很高。

  应对方法:消费者参团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一定要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对于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

  陷阱四 导游误导误购

  近年来,消费者在旅游中因购物而上当受骗的投诉越来越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景点少,购物点多,导游、司机为拿回扣引导购物的时间太长,影响消费者行程。带消费者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消费者购物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当地购买特色产品一定要理智,没有特色的产品少买或不买。出境游购买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更要慎重,一定要冷静比价格、看型号,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情况,提货时还要防止掉包。购买物品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陷阱五 餐饮标准降低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消费者的就餐费用根本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截流”了。对游客的意见,导游通常会以这里的餐饮水平就是这个样子为由推卸责任。

  应对方法: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陷阱六 住宿宾馆降级

  有的旅行社虽填写了住宿酒店的等级和价格,但要知道相同星级的酒店因地理位置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不在景区内或市区内的酒店,价钱虽然低,却让游客费时费力。有时游客明明进的是五星级酒店,住的房间却只有三星级标准,因为有不少宾馆由主楼和辅楼组成,不但两处的房价不同,有的连星级也是有区别的,住宿条件大大缩水。

  应对方法: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还要问清入住饭店的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档次、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也有较大差距。

  陷阱七 拼团或转团

  一些旅行社因报名旅游的消费者太少,组不成一个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已经报了名的消费者转团给其他旅行社,由别的旅行社负责带团。

  应对方法:选择可信的旅行社。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被价格牵着走。不同品牌、不同服务、不同线路会有不同的价格,游客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能力决定参加什么样的团队,不要只满足于价格低。

  游客在出发前一定要向报名的旅行社问明情况,打听清楚拼团合作对象及组团社、接待社的联络方式,避免自己在拼团途中被甩,却又找不到投诉对象。要保管好旅游合同,以便在旅行社降低接待标准时据理力争或作为投诉依据。不要采取中途离团等过激行为。

  陷阱八 导游服务差

  每到旅游旺季,不少景区人满为患,各家旅行社原来预订的客房、车辆等得不到落实,一些素质不高的导游就会趁机躲起来,使你遭受折腾。还有的导游会以你不遵守集合时间、自行掉队等借口把你甩掉,这些游客往往憋了一肚子窝囊气还无处说理。

  应对方法:在旅游时一定要找正规旅行社和正规导游,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上了“黑导游”的当。导游一定要持证上岗,目前,我国大部分旅游城市导游都更换了由国家旅游局统一颁发的新版导游证,为IC卡形式,证的正面上方为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三个字,下部写有导游的等级、编号、姓名、语种等项目,中间为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消费者遇到导游服务质量有问题,如果是当地的导游,可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随团导游,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陷阱九 擅改合同

  有的旅行社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享受非常优质的服务,但实际上,在旅行过程中,却经常擅改合同,承诺的服务未能兑现。

  应对方法:不能轻信旅行社的广告和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把具体的旅行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旅行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要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力证据,以便日后依法进行投诉。

  旅游投诉小贴士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咨询旅游投诉事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游投诉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话投诉,但消费者必须提供旅游行程合同收据等证据,这些收据可以传真、邮寄或当面交给投诉部门。

  投诉时效为自事发当日起90天内,旅游投诉部门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对当事双方进行协调处理。而超过90天期限,就只能由消费者直接诉诸法律来解决。

  旅游投诉范围:

  1.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

  2.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履行合同或协议;

  3.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人身伤害;

  4.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行李物品损坏或丢失;

  5.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了您的利益。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电话:(010) 65275315
  投诉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旅游事件都可拨打该电话投诉。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编:1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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