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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八卦] 失温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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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2:2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失温和热衰竭或热中暑正好相反,如果你发散的体热多于你所累积的热度,和寒冷有关的疾病就会趁机而入。当人体核心器官的温度降至华氏九十五度(摄氏三十五度)下时,就会发生体温过低的现象。和中暑一样,失温也是一种必须立刻处理的紧急状况,否则病人可能会丧命。

  失温,是由于人体为了保持核心器官的温度,而使血液无法流到皮肤的表面和四肢。我们的体温会在环境影响下经由蒸发、幅射、对流、传导而降低。穿著湿衣物、暴露于寒风中,会使得体温过度降低的风险大为提高。失水也可能是这种风险的导因。
  失温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寒冷的环境下,而不是因为极端的酷寒而起。一般而言,比起明显的危险情境(例如暴露于冰悬崖上,一阵零下三十度的寒风吹过来),华氏五十度的绵绵细雨加上强风更可能引起失温。
  失温的征状,会随体内核心器官温度降低的严重程度而有极大的差异,例如,发抖似乎是轻微的失温(体温在华氏九十到九十五度之间),因为人体希望藉由发抖所牵涉的肌肉运动而使体温回暖。如果失温的现象愈来愈严更,身体就会停止发抖。经微失温的征状有:不停颤抖、双手摸来动去、蹒跚跌倒、心理功能迟钝、不合作或是封闭自己的行为。失温的病人通常不会去注意这些早期的征兆,而如果你怀疑有人体温过低,不妨要那个人假装前面有高空绳索,以脚跟对脚尖的直线步法走上十五呎,如果那人协调失衡,会经由这个测试看出来。
  如果是严重的失温(体温在华氏九十度以下),身体不再发抖,可是肌肉和神经系统功能会愈来愈差,而且愈来愈明显。病人虽然或许还能保持平衡,但可能已无法走路。他的肌肉僵硬,动作无法协调,除非已经恍惚或是其实已经昏迷,否则会做出意识不清或是不理性的行为。随着体温愈来愈低,几乎连呼吸或脉搏都无法观察到了。这时候病人的瞳孔或许会胀大。
  由于严重的失温,病人看来可能有如死去一般,你绝对不能放弃救治他的努力,除非病人在施行显然正确的心肺复苏术之后依然没有生命迹象,而且身体「变热」了。要记住那句老话:「人除非身体温热而死亡,否则就是没死。」恢复体温的工作要谨慎为之,并且视状况需要,同时或按着施行心肺复苏术或协助换气。
  失温的治疗要由避免发散更多的体热开始,让病人不再暴露于寒冷中。将病人移出风吹和湿冷的地方,把湿的衣物脱去。如果是轻微的失温,穿上干衣物并且挡住风寒吹袭或许就已足够。如果病人的呕吐及吞咽能力无损,可以让他喝点流质,然后再吃一点有糖分的食物。虽然高山的老习俗完全相反,认为必须喝温热的饮料,但在经微失温的情况下,温热饮料没有那么重要,只要供应流质即可。(想想看:把一汤匙的温水倒进一杯冰水里,并不能让杯子马上热起来。)失温应该持续治疗,直到病人恢复排尿为止。某些情况下,光靠这些措施并不能让病人恢复体温,或许需要某个队员以身体(必须是热的)直接接触,才能让他暖和过来。
  至于严重的失温,让病人「慢慢回暖」是很重要的。如果可能,尽速将病人后送到医院去回温。失温的病人必须小心搬移,以免无意间让大量的冷血从表皮的循环回流到心脏,这可能会导致另一个问题:心律失调。突然加温而休克也是另一种危险。
如果当场进行回温措施在所必行,将热水瓶包在厚手套或是袜子里,然后放在病人的腋窝和鼠蹊处,因为这里的大血管最接近身体的表层。找一位身体温热的队员在睡袋(或是其它的干爽绝缘对象)中以体对体的方式直接接触病人。如果病人陷入半昏迷,不要喂他喝水。和中暑一样,严重失温的病人,即使核心器官的温度回复正常后,还是必须时时观察,因为身体调节温度的机能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并不稳定。

失温的预防和下面几点常识有关:
1.避免弄湿身体,或是湿了之后要赶紧弄干。

2.避免暴露于寒风之中,或是赶紧闪避。

3.避免或杜绝产生失水现象的可能。(在寒 冷的情况下,身体或许会透过排尿而排出 一些液体,因而导致脱水。)

4.适当的隔绝湿冷措施。

登山队的成员一定要知道什么时候攻顶之旅必须叫停。身体发抖的时候绝对不能轻忽。由于失温会干扰登山者的判断能力和知觉,通常你必须不断叮咛才能让发抖的队员穿上比较保暖的装备,时时观察每个队员的状况,可以防止衰竭的发生。
失温这种由于寒冷而引起的疾病会影响到整个身体,其它和寒冷有关的疾病(冻伤和浸足症)则对于人体只有局部的影响。如果某个队友不但失温而且有冻伤,你所决定的处理顺序(换句话说,决定该先治疗哪一种疾病)是:如果失温的情况可能致死,就必须先予以适当治疗,等到病情稳定后再去治疗冻伤所造成的局部伤害。


整理编辑:黑山老妖FK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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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3:45: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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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9:04:3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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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9:52: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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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3 23:09:39 | 只看该作者
老兄,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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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4 05:12: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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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4 11:14: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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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4 12:06:16 | 只看该作者
冷艳 发表于 2014-12-14 11:14
很重要的常识

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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