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极村小何 于 2015-1-16 15:36 编辑
漠河县式历史上漠河县的延续,解放后漠河并入呼玛县,又于1981年从呼玛县划出,重新成立漠河县,现行区域在原漠河县版图之内,县的名称先后相一致。漠河县最早于1917年(民国6年)1月26日建县,旧城于1958年被黑龙江洪水淹没,其中一条临江大街没入江中。灾后漠河城址向北移1公里重建。今为漠河乡政府所在地。 漠河县城初建时,中心保留一片原始森林,辟为森林公园,名为松苑,占地6公顷,东面和南北主街宽16米,其它街道12米,宽窄一致。1987年5月6日遭受特大森林火灾。大火扑灭后,同国务院复建指挥部和黑龙江复建指挥部在原来的基础建设上建设。 镇内南北主街道3条,东面为潮林路,北侧为人民路,北起北面护城大堤,南到地镇址初建时,在镇中心小区保留了一片原始森林,辟为森林公园,由原黑龙江省长陈雷题写“松苑”二字,定名松苑公园,东西和南北主大街宽16米,其它街道宽12米,条条道路笔直无斜,整体布局状如棋盘。景区内景点主要有:“五六”火灾纪念馆、“松苑”原始森林公园、西山公园、北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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