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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酒店”发帖说明和“绿野客栈”加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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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4-2 17: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r曾陈 于 2015-6-29 14:54 编辑



一、发帖说明
  目前“客栈酒店”板块无需认证和加盟就可以发帖,但是商家们需要按以下说明来操作,切记哦!

       1.标题名称统一是:地区+客栈名称(如:昆明足迹青年旅舍)
        2.客栈简介
        3.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4.房型信息:
        5.详细地址:
        6.交通信息:
        7.住宿价格:
        8.给绿野会员优惠政策:
        9.5张照片:

        照片要求:
        数量:5张(含5张以下,勿多于5张)

      

        照片内容:
        店面照
        店内实景照(房型、公区、门头)
        

注:专号专用,加客栈徽章账号不得申请备案领队。




二、“绿野客栈”加盟规则


  前言:“绿野客栈”是一个非盈利客栈联盟,为让广大的户外爱好者在旅行和活动中,可以找到最方便的住宿、休闲及交流场所而设立。商户在选择加盟时需要熟知只有把玩+住结合起来才有价值,最好周边有一些户外线路满足活动举办。

客栈加盟联系/咨询:
@Xr曾陈

微信:xianren66666


(一)、加盟申请



1.提交申请发送至邮箱


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地址(如:拉萨)+住所全称。
2、资质: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住所简介:房型、规模、地址。
4、联系方式:固定电话、负责人手机号码(若负责人非法人,请法人、负责人均提交联系方式)


2、审核及回复

“绿野客栈”皆在认真、准确的告知消费者相关地区住所服务商真实情况,请各位申请人如实填写。我们的审核会通过相关线上平台(携程、艺龙)的贵店铺进行评估,并与所在地同类服务商做比较,在通过审核以后会直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人。


3、制作灯箱、宣传画
  通过审核以后,由所加盟的住所服务商自费根据下图的“灯箱样本”及“宣传画”进行制作。灯箱尺寸为长度60厘米,宽度40厘米,厚度10厘米,需悬挂于客栈正门外;


  备注:各位掌柜的在制作灯箱前必须与版主进行联系,经版主同意加盟并取得授权后方可开始制作灯箱。若未经允许私自制作灯箱,本站将拒绝其加盟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发帖

在相关的灯箱、宣传画装饰以后,请拍照并发帖。

        1.客栈名称:(如:昆明足迹青年旅舍)
        2.客栈和周边户外线路介绍:
        3.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4.房型信息:
        5.详细地址:
        6.交通信息:
        7.住宿价格:
        8.给绿野会员优惠政策:
        9.5张照片:

        照片要求:
        数量:5张(含5张以下,勿多于5张)

      

        照片内容:
        店面照(需含灯箱和客栈招牌)
        店内实景照(房型、公区、门头)
        

注:专号专用,加客栈徽章账号不得申请备案领队


(二)、须知

为什么要加盟“绿野客栈”联盟
1.绿野网是全国最大的户外活动平台,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次参与全国各地的活动
2.加盟客栈可以获得绿野旗帜、贴纸;
3.允许在绿野客栈联盟版块发布一条客栈专用介绍帖(重复发布及非加盟客栈发布一律删除);
4.绿野全站集中推广。
5.即将建设的绿野增值服务推广计划。

掌柜的需要做什么
1.明码标价,并为绿野网友提供优惠;
2.积极维护本客栈专用贴,及时回复绿野网友的提问。

深度合作


提交审批后,
由客栈制作“绿野客栈”专用灯箱,宽度不小于70厘米,高度不小于50厘米,悬挂于客栈正门外;我们会授予掌柜的“绿野客栈”联盟专用徽章,并可免费获得地方版论坛推广活动机会。

退出机制
1.被绿野网友以书面形式投诉,如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恶劣、卫生环境环境恶劣等行径的,经查证属实,沟通无效,一次警告,二次暂停发布信息资格1周勒令整改,三次封账号并取消绿野旅友客栈资格;
2.超过3个月未对介绍帖进行维护的,视为自动退出;
3.由于旅舍自身原因,比如旅舍关闭或感觉在本站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等,通知管理之后,可以自行选择退出。





绿野旗帜



绿野贴纸



灯箱示意图(长0.6mx宽0.4米)

宣传画(长2米x宽1米)




关于“绿野联盟”


“绿野联盟”是在“绿野客栈”的合作基础上,推出的一个新战略合作方式。目的在于加强绿野与联盟成员之间的互动与扶持力度,也将是由“大市场”缩小为“小圈子”,相比于“绿野客栈”门槛更高、审核更严格、每个城市发展的旅舍数量更少,同时所带来的利益也更多元化和直接。

关于申请:


  1、须知:各地区视地理位置、旅游资源每个城市旅舍客栈数量分为:省会城市3-5家,需整体达到500个床位(西宁、兰州等偏远城市除外)。地市级2-3家,需整体达到300个床位(个别城市除外)。地副市级1-2家,需整体达到150个床位(个别城市除外)。县级市1家,满足60个床位即可。镇、村级 卫生和设施达标即可。


  2、申请人须知:每一个城市由1家住所商联名其它住所商共同申请,单独一家不可以申请,“主申请人”可作为该城市负责人,与我方对接,我方以“主申请人”利益为第一合作对象。同时,申请中需满足第一条要求中的床位数量,不可虚报。


  3、“绿野联盟”申请提交联系方式@Xr曾陈       微信:xianren66666




备注:


  每个城市的“主申请人”必须是该住所的法人,且规模在该城市同类别服务商中前5名(一般青年旅舍、客栈为一个类别,酒店、宾馆为一个类别,主题客栈、特色客栈为一个类别,度假村、疗养基地为一个类别)。家庭旅馆、非该住所法人不得申请。





关于推广:

1、线上推广:我方愿为深刻明白“绿野联盟”打造意义的每一个成员提供含绿野(www.lvye.cn)在内的5家媒体上共同推广,从客源和档次上进行全方面的打造,树立出“绿野联盟”每一个成员的形象与该地区地位。


2、线下推广:我方愿为深刻明白“绿野联盟”打造意义的每一个成员提供城市与城市之间合作的平台,实现线下客源输送。


关于义务:
1、每一个“绿野联盟”的成员需通过一定的“绿野元素”装饰与鼓励措施使 住客 在绿野相关地区论坛发游记和活动帖,且数量每月不低于100篇。同时,住客的相关游记或者活动贴被推荐入绿野首页,该住客可获得绿野赠送的一件价值不低于200元的礼品。


2、每一个“绿野联盟”的成员应于当地户外俱乐部户外协会建立合作基础。


3、每一个“绿野联盟”的成员每月需组织至少1次由绿野挂名的活动,并在相关地区论坛发帖(室内、室外活动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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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支持绿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12:03
支持惠民政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8 10:42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 15:15
支持欣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27 11:37
给力,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4 09:57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5 10:26
支持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0 23:42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2 20:38
支持绿野客栈,方便驴友。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21:57
支持点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14:55
支持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11:09
支持,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09:26
点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08:35
关注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3 01:33
终于开始了,祝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23:41
欣赏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22:50
关注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20:16
必须点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20:13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19:55
支持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19:28
支持点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19:13
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19:12

评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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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4-2 17:59: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r曾陈 于 2015-4-9 16:10 编辑


本帖最后由 Xr曾陈 于 2015-4-2 20:24 编辑


帖子标题统一为:地区+住所全称(如:拉萨·东晨户外主题青年旅舍)



内容:

1、客栈简介

2、房型信息

3、详细地址

4、交通信息

5、住宿价格

6、5张照片

7、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8、给绿野会员优惠政策



        照片要求:

        数量:5张(含5张以下,勿多于5张)

      

        照片内容:

        店内实景照(房型、公区、门头)

点评

马上去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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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4-2 17:59:43 |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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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4-2 18:07: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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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4-2 18:07:51 | 只看该作者
我去年都准备在拉萨开客栈呢,后来撤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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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4-2 18:13: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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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4-2 18:20:52 | 只看该作者
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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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4-2 18:37: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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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4-2 18:51: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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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4-2 18:51:32 | 只看该作者
曾陈 接这个活啦支持

点评

先接下吧! 有利于地方论坛的推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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