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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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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安全] 加 拿 大 女 子 在 长 城 撞 死 中 国 老 太 已 购 明 日 回 国 机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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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4-10 17:23:00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让她走,她要是撞死了一个美国人,看看中国警察还敢让她回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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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4-10 18:10:45 | 只看该作者
外国友人就比国人地位高?那么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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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4-10 20:06:34 | 只看该作者
这官司没法打,各有各的说法。

其实,不同种族之间,拼得是国力,等中国要是当了老大,

就能按自己的规矩对待所有老外了,今天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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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4-10 20:23:3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信息转自新浪网:

北京警方:外籍女子意外“撞死”长城游客后并未失联 律师建议家属尽快诉讼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毛伟豪 卢国强) 北京警方10日上午表示,8日在慕田峪长城景区意外“撞死”中国老太的加拿大籍女游客并未失联,警方和相关部门正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律师建议如调解失败,家属应尽快提起诉讼。


  4月8日11时59分,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报警称,在慕田峪长城景区一老人摔倒。接报后,怀柔分局迅速调派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初步查明,当日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间,加拿大籍游客FORTIN(女,38岁)在下行中撞到游客崔某(女,73岁,黑龙江省人),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目前正进一步开展工作。

  北京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昊表示,根据现有情况来看,加拿大籍游客是否存在放任、间接故意等行为很难判定,确实不足以判定为刑事犯罪。但是老人因此过世,加拿大籍游客构成了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应判定为民事案件,其负有赔偿责任。建议受害者家属尽快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并执行。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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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4-10 21:27:55 | 只看该作者
唯岳 发表于 2015-4-10 15:10
打她一顿,造成轻伤,就成刑事案了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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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4-10 23:03:5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有一个恰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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