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font color="#000080" size="4">和几个超级损友一起去华都商贸城吃宵夜,其实大家明明全都知道那里的食物是典型的垃圾食品,但是,还是经不起其中的美味,积极前往,于是,我们五女一男就成了里面最热闹的一群.席间,我们不停的拿唯一的一位男士开涮,因为,我们吃的是小火锅,能吃的都吃完了,能涮的也涮完了,所以,只能拿这小子开涮了,最后,小样儿顶不住先行告退了,而我们呢,也把笑声留在了那里.<br />
走到东大街的时候,小李讲述了一则关于丽江艳遇的小曲,如下:<br />
某晚,在有名的樱花吧里,某男和某女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不小心就对上眼了,相谈之后,男子向女子伸出三个手指,而女子在考虑之后对男子伸出五个手指,予以反驳,此男子思虑片刻之后勉强答应,心想,五百就五百,反正是最后一个晚上了,于是,二人揩手离开樱花吧,次日清晨,当男子醒来时,床尾压着五张百元钞票,该男子哗然......<br />
于是,我等五人准备开始就此小曲展开小讨论:我认为,此男子比划的并不是三百元的意思,而是OK的意思,但是,在我说完之后,我等开始感叹在丽江的生活,原来我们的丽江生活是如此的幸福,可以在深夜一两点钟逛古城,可以在古城的石板路上大声说笑,不用装淑女,不用循规蹈矩的上班,可以在一米阳光玩"洗刷刷",吹牛,喝酒,跳舞,聊天,有时可以调戏一下同行的朋友......雅婷说,在丽江,不用男朋友,不用老公,我们可以每天HAPPY,HAPPY,我们都说,为什么,我们可以这么开心的说笑呢,呵呵,这个问题想来想去,我们一致认为,因为,我们在丽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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