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救援工作,没有普遍适用的硬性规定,但训练有素的救援组织通常会遵循以下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侦察和救助地表伤员
检查现场。救助地表伤员。尽可能地收集建筑物内其他居民的信息。
二、第二阶段
搜寻和转移轻度被困伤员
就近搜救助那些易于搭救的伤员。此外,应不能够看到或听到却不能立即转移的被困伤员保持联系。
注:使用训练有素的搜救犬,能显著增加找到被困及昏迷伤员的可能性。
· 搜救犬不应佩戴阻碍其在废墟中穿行的项圈或绳索。
· 经常检查搜救犬的爪子是否受伤。
三、第三阶段
搜索可能存在幸存者的地点。
搜索废墟,营救所有可以看到或听到的被困者。其中可能包括呼叫和倾听回应的过程。
四、第四阶段
深入搜索和选择性地移除废墟
进一步搜寻较少可能存在幸存被困人员的废墟。如果经搜寻,发现有更大希望存在伤员,应移除这些地方的废墟。
五、第五阶段
系统地进行废墟清除
直到所有可能的伤员都被营救之后,方可对选定的废墟区域进行清理。其中包括清除尸体和残肢。使用喷漆或标识已搜寻过的建筑。这种方法同样也可用于标识可能仍有尸体存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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